仙女道:“是妳們省第壹冠十二女書,所以是官書,(副,副)出櫃是第二。”第五次,完整地呈現了林黛玉、薛寶釵、賈元春、賈探春、史湘雲、妙玉、賈迎春、賈惜春、王熙鳳、巧姐、李紈、秦可卿十二位在冊女性名單。
陰屬的數量不限於十二個。曹雪芹選擇其中的十二個還有壹個原因。他曾向寶釵、湘雲解釋,他們晚上種菊花。寶釵提議種十朵菊花,湘雲說:“十朵不夠,加起來十二朵就全了。”“全”字是理解書中十二的關鍵,這也是作者寫“金陵十二釵”的原因。
作者在創作經典《金陵十二釵》時,還諧音杜撰了“千紅洞”茶和“萬艷同杯”酒,意為“千紅淚”“萬艷同愁”。
金陵十二釵的評選標準有三條:壹是“別家”,都是賈寶玉家的女兒;二是“擇其善者”,即賦有智慧、善惡的上中下階層的才女;三個字“不吉利”。正、副、副的分配標準是:主簿是姑娘小姐、奶奶;
而子卷是女生;輔書介於兩者之間,是妾類還是類妾類。按此標準,鮑芹、文立、李奇等才貌雙全的貴族女子,二丫頭等賈府之外的女子,以及夏金桂、單潔兒等惡婦都不能入選補編,也不在金陵十二釵之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金陵十二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