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對於疫情期間的企業,我國實施了壹系列增值稅減免措施。例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稅收政策的公告》第五點,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