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第1067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兒童家庭人均月收入。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當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過部分,兩個以下子女按50%計算,三個以上子女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確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贍養費支付的內容分為六個方面:
(晨宴)老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患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費。因此,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子女應支付贍養費,具體標準按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