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要燉的食物放入鍋中,然後加入適量的水(水量至少要達到內鍋體積的50%),水和食物占內鍋體積的80%左右效果最佳。
2.明火燒開水後,根據不同食物的熟成程度再煮5-10分鐘,然後迅速放入內鍋,蓋上內外蓋。
3.保持在1-4小時後,就可以食用了。(根據食物的易熟程度和內鍋水的體積調整保溫燜煮的持續時間)註意:烹飪時間可根據食物的易熟進程來控制;越容易做,時間可以越短。燉品與內鍋容量的比例越小,燉的時間需要越長。
4.如果想減少烹飪時間,可以在明火上延長烹飪時間,將食物煮得更熟,然後將內鍋放入外鍋。這樣烹飪時間可以縮短到40-60分鐘。對於粥等容易煮的食物,關火後不到40分鐘就可以吃了。
5、粥湯\燉菜類菜肴,食用前取出內鍋,放在火上再煮約1-3分鐘。這樣,食物的味道可以更好地與湯裏的調料混合,這樣吃出來的食物就和用傳統鍋碗瓢盆做出來的壹樣。如果是在電磁爐上加熱,需要不斷攪拌,否則會粘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