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支持中西醫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補充、協調發展,借鑒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理論和實踐創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第壹條為了繼承和發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十五條以學徒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過多年實踐取得醫學技能專長的人員,應當由兩名以上中醫醫師推薦,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取得中醫醫師資格。這意味著,符合上述條件的人,通過考試後可以直接取得醫師資格,無需再次考試。根據《開業醫生法》
第十壹條上述人員僅取得了參加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資格,不會因為沒有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而無法報名參加考試。此外,上述人員在不符合《執業醫師法》的情況下,“按照考試內容註冊後,可以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個體行醫”。
第十九條“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滿五年”的前提條件。平心而論,全科醫師資格考試是相當苛刻的。大學生需要本科畢業,工作壹年後才能報考。而且考試科目眾多,內容復雜,通過率不到30%。大專學歷的只能先報考執業助理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