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根據《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辦法》第二十壹條規定,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
擴展數據
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註:住宅用途證明材料的準備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自己的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證;
(2)租房的,需提供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
(3)以公司名義租用寫字樓的,需要公司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租金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無照經營查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