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給公民辦身份證當然會查犯罪記錄。這是公安局工作的最低要求。警察查身份證只能查出相關個人信息。但是,具有相關權限的警察也可以查明居民的身份證是否有違法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的公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首次申請(申請領取)如下:1。年滿16周歲的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攜帶本人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未滿16周歲的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應當攜帶戶口簿,由監護人陪同申領。監護人壹般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如果公民和監護人不在同壹個戶口本或者監護人不是戶主,還需要提供監護證明,比如出生證明),並當場與未滿16周歲的公民合影,保證未滿16周歲公民身份的準確性。因現場采集人像、指紋信息需要,不允許監護人16周歲以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必須監護人和本人同時在場才能申領;2、所在戶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檢查表》,核對人口信息;3、人口信息無誤後,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紋,然後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4.申請人或者監護人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