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解釋為:指不特定異性或同性之間以金錢或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嫖娼和賣淫是有區別的。
賣淫是指行為人以金錢或金融手段與他人發生非法性關系的違法行為。國家采取的禁止態度和制止措施。賣淫不僅涉及違法犯罪,而且在交易過程中容易傳播疾病,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然而,總有壹些非法交易以秘密交易的形式進行牟利。除了組織賣淫,參與者和購買者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