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東變更代理註冊公司墊資
公司辦理股東變更時,代理註冊公司墊資與否,由雙方協商決定,但墊資是壹種違法行為,可能構成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根據《中華人民****、國家公司法》第壹百九十九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虛假出資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二、公司登記墊資合法
(壹)、公司法明確規定虛假出資、抽逃註冊資本均屬違法行為。 1、虛假出資壹經舉報,由管理機關查處,將處以虛報註冊金額2%-10%的罰款,並責令補足註冊資本。此時,不僅遭受了不該有的罰款,而且股東的信譽也被記錄在工商管理機關的誠信系統中,影響企業今後的發展。 2、虛假出資壹旦被審批機關發現,被投資機構發現公司發展再好,也很難通過審核繼續融資。因為,虛假出資就像壹個人出生時的胎記壹樣,會伴隨企業的壹生發展。 (二)、賬面上的財務漏洞,始終存在。 1、墊資環節通常由市場投融資公司操作,因此墊資資金的劃轉往往采取非正常的方式,通常是讓沒有業務關系的兩家公司,有賬目的交易,在賬目上不可能做到完全沒有漏洞。甚至曾經出現過虛假的驗資報告,在驗資尚未結束期間就提前將註冊資金抽出資金賬戶的情況。 2、客戶在註冊公司的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墊資的危害在短期內不會顯現,因此無法知道墊資的風險所在。但無論如何彌補,在稅務專業人士眼中,墊資的漏洞還是非常明顯的。三、股東變更流程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受理審查人員初審通過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收件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應補正的內容!全部材料(出具告知書)。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具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對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工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取《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變更股東的申請人在提交所需資料並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手續後,我局即對公司股東資格核發變更。新股東將代替原股東行使權利、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