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步驟有哪些:
1、經營業主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當地的工商窗口辦理“名稱預先核準”,就是給自己的餐飲店登記壹個法定名字。
2、到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窗口申請辦理餐飲許可證,需要填寫壹個申請表。
3、準備相關申請資料。壹般情況只需要提供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復印件(健康證可在當地疾控中心體檢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餐飲服務單位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示意圖(如下圖)。大型以上餐飲、學校、幼兒園食堂等還需要提供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關鍵環節加工規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材料。有些周邊存在環境風險的餐飲單位還需要到當地環保部門申請出具環境影響評價材料,以及疾控中心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
4、餐飲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參加食藥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並獲得培訓證。
5、然後將申請表連同以上資料提交給食藥監管部門窗口,食藥部門受理後,壹般在20個工作日內會對申請人的餐飲店進行現場審核驗收,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後發放餐飲許可證,暫不達標的,將提出整改意見,待整改達標後發證。
二、餐飲許可證申請條件:
1、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工商業經營,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