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資源為資產,即村集體以入股的方式盤活集體土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資源要素;
2.資金折股是指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將各級財政投入到農村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補貼、救濟和應急資金除外)、農業資源和生態保護補貼(直接支付給農民的除外)、扶貧開發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扶持村集體發展資金等。,並量化為投資於各類經營主體的村集體股份,村集體和農戶(貧困戶優先)將參與分紅。
3.農民股份化是指農民投入個人資源、資產、資金、技術、技能等。變成經營實體,成為股東,參與分紅。
推進農村“三變”改革有什麽現實意義?
第壹,農村改革發展到壹定歷史階段的迫切要求。20世紀70年代末,中央提出建立統分結合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但實踐結果表明,統分結合的積極性得到了充分體現,但統分如何適應市場經濟和規模經濟壹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三變”改革通過創新經濟組織模式,可以有效提高家庭經營集約化水平和統壹經營組織化程度,解決分散農戶做不了、做不好、經濟上做不了的問題。它為提高農民市場組織化程度提供了重要途徑,豐富和完善了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的延續和深化。
二是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從貴州的經驗看,“三變”改革通過土地、資本、勞動力的集中,促進了種養產結合、壹二三產業融合,推動了農業發展方式由傳統向現代、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由自給型向市場型、由單壹型向復合型轉變。
三是增強扶貧的穩定性。“三變”改革通過建立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將企業的技術、市場、資金與農戶的土地、勞動力、原材料融為壹體,使農戶成為農業產業鏈、供應鏈、資金鏈、價值鏈的直接投資者和受益者,使產業扶貧更加具體化、可操作化,擴大了貧困人口的生存空間、生產空間和發展空間。
四是激活農村要素資源的關鍵舉措。“三變”改革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和資本運作模式,將大量農村資源通過集中開發或投資,變成“活資產”,解決了村集體“辦事沒資金、失業沒人管”的問題。五是推進鄉村社會治理的有效載體。通過“三變”改革,既帶動和吸引了農民工返鄉創業,又開墾了撂荒土地,有效解決了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問題,提高了村級組織協調服務能力,促進了治理方式現代化。同時具有文化、社會、道德、法治等多重價值。
來源:甘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