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對分包商進行監控,確保其提供的材料符合規定的要求。
⒉範圍:
適用於所有向本公司提供物料的分包商(包括物料供應、外協、外購加工和委托檢驗的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的評價和監控。
3-1 采購部負責物資的采購,組織對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的調查和評價,並提供必要的服務和管理。
3-2 技術部負責采購所需技術文件,參與對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的調查和評價。
3-3 檢驗組負責對采購的材料進行檢驗,質量保證部參與對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的調查和評估。
3-4 生產部負責組織外購材料的生產,質保部參與對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的調查和評價。
宋工序:
4-1 外購材料的分類
4-1-1 對產品壽命和性能有嚴重影響的材料為 "A 類材料",包括毛坯件、鋼球、保持架等。
4-1-2 對產品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材料為 "B 級材料",包括潤滑脂、磨料、切削工具等。
4-1-3 壹般材料為 "C 級材料"。
4-2 評審組:
質量保證能力評價小組由采購部、技術部、質保部、生產部相關人員組成,總經理任組長。
4-3 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評價
4-3-1 采購部向分包商發出《分包商調查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進行實地考察,填寫《分包商評價表》。
4-3-2 評價小組根據調查情況,經過比較分析,初步選定分包商,並填寫《分包商評價表》。
工作流程:
4-3-3 技術部提供采購物資的技術文件。
4-3-4 采購部與分包商聯系提供小批樣品,檢驗組對樣品進行檢驗,合格後由生產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試生產,檢驗組做好相應的質量控制記錄。
4-3-5 經檢驗或試制不合格的樣品,由采購部向分包商發出《整改通知單》,分包商落實整改和預防措施後,方可提供樣品。如果連續三次送樣不合格,將不被視為分包商。
4-3-6 小批樣品試用合格,經評審組評審通過後,可確定為合格分包商。
4-3-7 通過第三方質量體系認證的分包商不需要經過 4-3-4 至 4-3-6 的評審過程。
4-3-8 客戶指定的分包商可能是合格的分包商,但這並不免除公司對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責任。
4-3-10 采購列出合格的分包商。
4-3-11 如果客戶要求,合格分包商的名單也須經客戶批準。
4-3-12 采購部應從批準的合格分包商處購買材料。
4-4 對 A 級材料分包商的評估應按照第 4-3 條進行。
4-5 對 B 類材料的分包商或提供技術服務和檢驗測試服務的分包商的評價應按第 4-3-7、4-3-8、4-3-10、4-3-11 條進行。
4-6 C 類材料分包商可以不進行評審,但所提供的材料文件必須齊全。
4-7 分包商的開發與監控
4-7-1 管理代表應按照 QS-9000 的基本規定作為指導和監控分包商的要求,並按照《分包商質量體系開發方案》使其逐步完善質量體系。
4-7-2 采購部按 100%的交貨能力對分包商進行監控,質保部對分包商的交貨質量進行監控,所有監控情況按批記錄,按月匯總,以便分析反饋,及時糾正。
4-7-3 對於質量或交貨期經反饋無改進或連續三次不合格的,采購部應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分包商,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整改無效的,采購部應停止其采購行為,情節嚴重的,應申請撤銷其合格分包商資格,並要求相應賠償。
4-7-4 評審小組每年對合格分包商的質量保證能力、100%按時交貨能力、產品價格、服務等方面進行評審,對評審不合格的合格分包商提出整改和預防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銷其合格分包商資格。
4-7-5 采購部應重新梳理合格分包商名單。
4-8 合格分包商檔案及管理
4-8-1 采購部應負責建立合格分包商檔案,包括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調查表、分包商質量保證能力評價表、質量保證能力證明、質量檢驗記錄、合格分包商名單。
4-8-2 分包商檔案應有目錄清單,以便於參考。
4-8-3 從合格分包商名錄中刪除的分包商,其檔案暫時封存,五年以上統壹銷毀,並附銷毀清單。
慎用相關文件:
5-1 QS/TSB21001-2002《進貨檢驗程序》
5-2 QS/TSB21401-2002《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