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3、《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管理暫行辦法》。
3.適用範圍: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銷售其生產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四。程序
(1)應用
申請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向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待窗口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已設立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新設立的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未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1)提交自有物業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提交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出租人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房屋未取得產權證的,分別提交以下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1)市區房屋,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房屋銷售許可證;
(2)非市區房屋,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屋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將軍隊房地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筆勾勒出“食品流通經營儲存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的位置,並註明門牌號和房間號。如果沒有門牌號或房間號,參考要清楚。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1)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提交負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企業法人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其指定的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2)新設立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的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無需提交)。
企業法人負責人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委任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任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任命書是指會員大會關於選舉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三)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者食品安全檢驗的負責人員。
(2)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意向書。負責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者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者意向書。
(三)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四)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⑥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經營設施的空間布局(應註明設備設施的用途、面積、位置,對於散裝食品,布局應體現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應和銷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檢查的食品經營企業和食品經營者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出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儲運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二)不需要現場檢查的食品經營者,可以結合上述制度,按照相關要求制定。
⑧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⑨補充解釋:
(1)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國人護照等。);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托)人應在指定委托書中詳細寫明“其他委托事項和權限”。
(2)關於許可申請人
(壹)已設立的企業提出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證申請人;
(二)新設立企業申請的,企業投資者為許可證申請人;
(三)企業申請新設分支機構的,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四)已經設立或者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以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如果不是許可證申請人: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件應當為原件。需要復印件的,由申請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壹致”。申請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立企業)、營業執照(已設立企業)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實復印件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收回復印件並將原件返還申請人。
(2)接受
1,鄉鎮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理受理服務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上的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決定。
(3)審計
驗收後,由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根據審查結果,審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準予(或者不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五)決定批準並應當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動詞 (verb的縮寫)經辦機構/部門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六、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批準決定後十日內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收費標準本項目不收費。
附:1。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續期
2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材料(新)
3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材料(新)
4.食品流通許可證補發申請書
5.辦理食品流通許可流程圖(現場制售、批發或嬰幼兒配方乳粉)
6.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7.零售普通食品流通許可流程圖
8.申請取消食品流通許可證
9.辦理食品流通許可流程圖(現場制售、批發或嬰幼兒配方乳粉)
鄭航軟件的食品安全追溯核心機制建立在鄭航CAP的創新開發平臺上。鄭航CAP平臺是通過新壹代信息技術開發的平臺軟件,可與各種硬件接口(如RFID、手持PDA等)結合,實現食品從生產源頭到流通環節的可追溯性。它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主要監管措施。其特點在於平臺的穩定性和可擴展性,可以根據各種食品的特點快速引入流程操作,實現生產廠家和消費者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