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大多屬於以下幾種情況:
1,新藥上市,其活性或副作用需要進壹步觀察。
2.壹些能產生依賴性的藥物,如嗎啡類鎮痛藥和壹些催眠藥物。
3、藥物本身有毒,比如抗癌藥。
4.治療某些疾病的特殊藥物,如心腦血管疾病,必須由醫生診斷後開具處方,並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另外,處方藥只允許在專業醫學報刊上做廣告,不允許在大眾媒體上做廣告。
非處方藥是指在保證用藥安全、方便公眾的前提下,無需醫生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處方即可購買的藥品。普通公眾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和藥物標簽及說明書自行使用。非處方藥在美國也被稱為非處方藥,簡稱OTC藥物。這類藥物多用於多發病、常見病的自我診斷和治療,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頭痛發熱等。為了保證人們的身體健康,我國非處方藥目錄中明確規定了藥物的使用時間和療程,並強調“如果癥狀沒有緩解或消失,應就醫”。
目前,在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國家,公開銷售的非處方藥絕大多數是由原來的處方藥轉化而來。嚴格來說,壹種藥品被批準為非處方藥,但取得了非處方藥的地位,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其銷售和使用的自由度有所放寬。這並不意味著這種藥物只能作為非處方藥使用,也不意味著這種藥物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在沒有醫生方便的情況下自由使用。事實上,很多藥物既是處方藥,也是非處方藥。例如,氫化可的松作為非處方藥,僅作為外用軟膏用於治療皮膚過敏,而用於急性炎癥、風濕性心肌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和支氣管哮喘的氫化可的松制劑(如片劑和註射劑)必須憑醫生處方銷售和使用,使用過程需要醫療專業人員的監督。
我國第壹批非處方藥西藥為23大類165個品種,中成藥有160個品種,但每個品種的藥品所含劑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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