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市場監管局的職能範圍是: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規範性文件,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強市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負責市級各類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組織和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實施統壹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
4、負責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違法收費、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5.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依法監督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並根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境外(海外)應訴反壟斷訴訟。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部門。
主要職責
(壹)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依法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對市場交易和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組織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系統建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對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價格壟斷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負責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的監督管理。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糾紛,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負責特殊標誌和正式標誌的登記、歸檔和保護。
(十壹)組織和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發布市場主體基本註冊信息和商標註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服務、監督和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