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異地看病人員先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
2、就醫結束後,憑相關票據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3、如果參保地與就醫地實現醫保聯網結算,即可到就醫地刷醫保卡就醫,直接結算醫療費用。
醫保報銷範圍:
1、醫保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保險責任,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後仍由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內部分費用,在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100萬保額,1.5萬元免賠,報銷比例80%,連續參保報銷比例上調為85%;
2、醫保範圍外住院醫療費用保險責任,經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後仍由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外部分費用,在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100萬保額,1.8萬元免賠,報銷比例60%,連續參保報銷比例上調為65%;
3、門診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險責任,在定點醫院、指定藥店支出的藥品費用,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在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70萬保額,26種藥品,與指定罕見病門診藥品/住院醫療保險費用保險責任***用2萬元免賠,賠付比例80%;
4、指定罕見病門診藥品/住院醫療保險費用保險責任,在定點醫院、指定藥店支出的藥品費用,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在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30萬保額,12種藥品,與門診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險責任***用2萬元免賠,報銷比例70%。
綜上所述,緊密銜接基本醫療保險 (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惠價格等特點。側重保障因重大疾病、意外傷害導致的高額醫療費用,對重大疾病的保障更加充分。與壹般的商業保險比,對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均無限制、健康條件也要求更寬容。同時,擴充了醫保目錄外的20種高額特定藥品及10種指定罕見病藥品的治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