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屬於飲料類,屬於食品的壹種,只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也就是以前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就可以合法經營。需要銷售紅牛飲料的經營者,需要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從事銷售副食品經營活動的營業執照。在申領營業執照時,經營範圍應增加銷售副食品,即可從事銷售紅牛飲料的經營活動。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即確定店名,到當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保健品經營許可證"。
保健品屬於特殊食品,需要到當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然後就可以辦營業執照,最後辦《稅務登記證》。
具體程序大致如下:
1、向當地工商撤王部門申請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即確定店名
2、向當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
3、取得《保健品經營許可證》後繼續在工商部門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所需材料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店面房產證明文件(房產證復印件或土地證復印件等)、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證件照片壹張、《保健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營業執照30日內到當地地稅、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僅銷售食用農產品和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