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豆湯味飲料指的是通過添加食品添加劑來模擬綠豆湯味道的飲料,而不是綠豆本身。如果新聞報道屬實,部分綠豆湯味飲料標註的功能是清熱、去火,則可能違反
廣告法。沒有添加綠豆,何來清熱瀉火,豆湯裏沒有綠豆就像老婆餅裏沒有老婆壹樣。但壹點綠豆都沒有,會不會有六角科技綠豆湯的可能,全憑技術和狠功夫。這是眾所周知的。
壹、綠豆湯是壹種傳統的民間小吃,主要是用綠豆慢火熬制而成,具有消暑降溫和生津止渴的功效,在
烈日炎炎、暑氣逼人的夏季喝上壹碗冰鎮綠豆湯的話,可真是清涼無比。然而,商家銷售的綠豆湯飲料
裏面的綠豆原料都沒有,完全是水、食品添加劑、食用香精勾兌而成,顛覆了人們的傳統認知。添加劑和香精是綠豆湯味道的來源,但空有綠豆湯的味道,沒有綠豆湯的功效,所以商家宣傳的清爽解乏消暑解熱等功效,都是誇大其詞、虛假宣傳,純屬忽悠消費者
。這類綠豆湯飲料產品包裝設計類似,正面以綠豆為主圖,綠豆湯字樣異常醒目
。
下部標註的綠豆湯味飲料字體要小得多,顏色也很淺,消費者不註意看字,根本看
不到。
顯然,這是商家故意為之,利用大眾對綠豆湯這壹傳統小吃的正常認識,用信息偏差誘導消費者
產生誤解,把飲料當成傳統綠豆湯來購買。商家玩文字遊戲,利用包裝設計達到魚目混珠的效果,這種營銷手段並不鮮見,在食品
的很多領域都出現過。比如,"水果味月餅 "其實是用冬瓜加香精作為餡料,廉價的牛肉幹其實是鴨肉加香料
細細拌勻,各種奶味飲料的奶含量很低,等等。
二、此類虛假食品,其營銷手段與綠豆湯味飲料如出壹轍,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看似物美價廉,其實是營養價值較低的暴利
產品。
根據食品配料表的標註標準,需要按照配料的含量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沒有綠豆湯的飲料,雖然
肯定在標註標準中,但在產品名稱和包裝設計上打擦邊球,與公眾的傳統認知、習俗相悖,容易
誤導消費者,也是明顯不規範的,應當依法予以整頓,並督促商家重新修改。
商家在做產品營銷。
不要玩花樣,搞商業欺詐,而應該遵守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明確告知
知消費者,讓消費者自由理性選擇。這個道理簡單卻非常重要,無論商家如何強調都不
過分。綠豆湯三個大字格外顯眼,消費者看到這個產品的第壹感覺就是有綠豆,但其實並
沒有綠豆,妥妥的被誤解了。廠家解釋說,之所以叫綠豆湯,是因為它是壹種含有綠豆香味的調味飲料,香味的來源是食品
產品香精的添加。
這個產品的問題在於本末倒置,綠豆只是香精,品牌名稱不應該叫綠豆,應該換成某某湯綠豆香精,綠豆香精不能超過某某湯顯示的比例,否則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
三、就這些不道德的東西,純粹是技術和狠功夫啊妳說綠豆才幾塊錢。妳多少放點,哪怕是壹瓶放十塊八塊
好啊,起碼妳可以在配件表上寫上綠豆。妳們真行!唉,我說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妳們這幫小鳥兒,怎麽就這麽不爭氣呢?這麽說吧,妳們燕窩造假、海參造假、牛肉造假,那都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萬萬沒想到啊! 綠豆湯裏沒綠豆,老婆餅裏沒老婆?
商家此舉是利用大眾對綠豆湯這壹傳統小吃的正常認識,以信息偏差誘導消費者,造成 對該飲品的誤解,把它當成傳統綠豆湯來購買。 這顯然是在欺騙消費者!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 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 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搞笑的是,這件事被曝光後,廠家的工作人員竟然說這是綠豆湯味的飲料,不是說壹定要加 加綠豆,綠豆味主要是通過食用香精來實現的。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廠家對質量控制非常嚴格 格,而且有正規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消費者可以放心飲用。如果消費者建議在飲料中添加綠 豆,也不是不可以,相應的成本會增加,那麽,售價就會高。 看到了嗎?瓶子上有綠豆的圖片,飲料的名字叫綠豆湯,但是對不起,妳要喝真正的綠豆湯,那就要加錢了。 四、不加錢就是有綠豆味,加錢就是有真正的綠豆味。關鍵妳們這麽壹說,這飲料還能放 心喝嗎? 充滿了六合科技,充滿了神奇和科技的結合,當辛吉飛曝光六合科技的視頻火了之後,很多人 都說這是賣食品的焦慮,看看這綠豆湯,不知道消費者作何感想 食品是安全不假,但是不能騙人吧,綠豆湯裏沒有綠豆,妳這是在說破天,這說不過去啊!我想問問 江蘇淮安的綠豆湯廠家,妳們把消費者當三歲小孩玩嗎,建議配料趕緊加綠豆吧!是真加飲料,不是假加配料。另外,原來賣3元的,還繼續賣 3元,綠豆,本來就應該有,消費者不能再另買單了。至於成本增加,那是妳們廠家的事,與 消費者無關。被妳們騙了這麽久,現在該是妳們買單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