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
壹)異地就醫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藥明細表。
二)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需蓋公司公章),如不是企業參保則不需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
三)本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需主治醫師開證明,然後該主治醫師的科主任簽字,再到醫院醫保公室辦理轉院證明。
四)異地就醫回當地報銷比在當地就醫少報10%,如沒有本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則少報20%。
五)帶上以上資料到當地醫保處即可辦理。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多少報銷比例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貴重藥品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70%報銷。
二:
異地就醫醫保報銷壹般多久到賬
按照醫保規定來看,如果本地就醫報銷壹般是十五個工作日到賬,異地就醫報銷壹般是30個工作日內到賬。
只要把住院小結、費用清單等交到醫保中心後,由他們負責業務的工作人員結算、簽批以後,需要兩周時間左右就會打卡發放。
但需要註意的是,醫保是不能即買即用的,雖然各地對醫保報銷的連續繳費時限規定不同,但都沒有能當月投保當月報銷的規定,壹般次月或者是連續繳納6個月以後,才可以享受醫保報銷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