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編號是個人繳費或單位為其繳費的登錄號,也是以後享受待遇的依據;單位社保編號可用於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查詢、申報等工作。
除了社保編號以外,社保卡號也是壹個耳熟能詳的詞語。社保卡號,顧名思義就是社保卡上的那串數字,在使用社保卡的時候,有時候需要提供社保卡號。各省市社保卡號的格式有所不同。有的社保卡號直接采用身份證號,與社保編號是壹樣的。社保編碼是在社會保障卡制卡時自動形成的流水號,不需要自行填寫,該卡號代表著持卡人的身份信息,是參保人員的唯壹ID號。參保人員可以通過撥打社保電話12333,或者攜帶身份證到社保服務網點查詢個人社保卡的編號。
申請發行社會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註冊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符合全國統壹規範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按照統壹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社會保障卡卡內文件結構劃分、控制密鑰加載、卡面印刷、個性化信息寫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級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機構統壹組織;省級不具備集中制作條件的,可交由發卡地市或第三方機構承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