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
1.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4、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重的。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四十壹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吸毒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壹百四十二條違反禁毒法規,有下列情形之壹,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生產、銷售的藥品;
(二)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或者明知是藥品而銷售的;
(三)在藥品註冊申請中提供虛假證明、數據、資料和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4)編造生產和檢驗記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成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第壹百四十二條規定的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