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的潛伏期為7至14天,如果壹個地區超過14天沒有新增確診或疑似病例,就可以解除封鎖。但具體能否解封,還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在傳染病暴發、流行地區,當地政府應當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組織衛生、醫藥、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農業、商務、民政、郵電、廣播電視等部門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1、對病人進行搶救和隔離治療;
2、加強糞便管理,清除垃圾和汙物;
3、加強自來水及其飲用水的管理,保護飲用水源;
4、消滅病媒昆蟲、釘螺、鼠類及其疫源動物;
5、加強對易傳播傳染病活動場所的衛生管理;
6、開展防病知識的宣傳;
7、組織對傳染病病原攜帶者、與被感染動物密切接觸者的檢疫、預防用藥、應急接種;
8、供應防治疫病所必需的藥品、生物制品、消毒藥品、器械等。
9、保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傳染病的預案,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三)關閉或者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和有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場所。傳染病的傳播。
第四十五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有權根據控制傳染病的需要,在全國範圍內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