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違法,要看業務是否真實、開具的發票是否與真實業務完全壹致。
如果開具的發票與真實業務完全壹致,那麽就是合法的;如果開具的發票與真實業務不壹致,那麽就是違法的。
比如,該個人並沒有給公司銷售貨物,卻通過稅局給公司開具了銷售貨物的發票,就是違法行為,屬於虛開發票。
在稅局代 開的發票,沒有真實業務,也屬於虛開發票。
如果該個人給公司銷售了貨物,並且從稅局代 開的發票與真實銷售貨物業務完全壹致,那麽就是合法的,不違法。
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如果沒有真實業務去稅局代 開了發票,金額70萬元,那肯定是違法行為,並且構成犯罪,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因為按照有關規定,虛開壹百份以上,或金額四十萬元以上,就構成了犯罪,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壹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不要因為公司需要發票,就為其代開發票,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麻煩,可能被處巨額罰款,還有可能有牢獄之災。
虛開發票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壹種舞弊行為,納稅單位和個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或者購貨單位為了某種需要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開具發票時,在商品名稱、商品數量、商品單價以及金額上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較熟悉的關系,虛構交易事項虛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