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國商品價格中包含的增值稅比例不同,退稅起點(至少能退多少貨)和退稅比例(壹般在購買金額的8%到16%之間)也不同。退稅可以選擇兩種方式:“現金領取”或“轉信用卡”。
滿足退稅基本條件的消費者(歐盟非永久居民)至少需要完成以下三個步驟才能成功獲得退稅:
1.要求店員在購物店填寫有效的“退稅單”;所謂“有效退稅單”應具備以下信息:
必須有真實有效的退稅申請人信息:姓名、國籍、護照號碼、常住地址、郵政編碼、購物日期、退稅申請人簽名;
必須有店鋪銷售人員的簽名;
必須有購物清單(也可以附上店鋪的購物清單收據)。
2.退稅申請人攜帶本人護照、登機牌(部分國家海關也可出示旅行行程單的真票)和有效退稅單,以及需要退稅的物品,在最後壹個離開歐盟的國家的邊境海關檢查站由海關人員在退稅單上簽字蓋章,即海關人員確認退稅申請人購買的退稅物品已帶出歐盟。註意:離開日期不能超過購物日期的90天。
完成這壹步的註意事項是:
海關官員在簽署和密封退稅單時,有責任和權利檢查退稅納稅人需要退稅的所有貨物;
大部分機場海關都有兩個部分:壹個是在托運行李大廳——這裏的海關官員只檢查托運行李中的退稅物品,而手提行李中的退稅物品需要退稅人員將物品拿到邊檢站後面的海關辦公室進行檢查,才能獲得退稅單上的簽名。因此,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同壹張退稅單上所列貨物的攜帶方式要壹致,即所有貨物都要經過托運或手工攜帶,避免出現海關人員因為沒有看到全部貨物而拒絕在退稅單上簽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