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利技術轉讓的主動許可方法
1,獨占許可;2.獨家許可;3.通用許可;4.次級許可;5.交叉許可。
二、專利技術轉讓的被動許可方法
1,計劃許可
;2.強制許可
專利轉讓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委托中介機構;二是委托專利經紀人辦理。
目前專利轉讓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普通轉讓、獨家轉讓和獨家轉讓。
在專利轉讓中,普通轉讓屬於壹般轉讓,即轉讓給需要的人,不附加任何條件,收取的轉讓費最低。排他性轉讓是指有條件的專利轉讓,壹般是指專利不能轉讓給第三方的所有者,即轉讓後專利只能由專利權人和受讓人雙方持有。這種轉讓的成本高於普通轉讓,低於獨家轉讓。所謂排他性轉讓,就是專利權人將專利連同專利所有權壹起轉讓,即專利所有權轉移到方法上,導致專利受讓人成為唯壹持有專利的人,這種轉讓方式的成本是最高的。
專利轉讓費的結算方式壹般有三種:壹次性結算、提成、固定和提成相結合。“壹次性結清”是指在簽訂轉讓合同後,被許可方(受讓方)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壹次性向許可方(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傭金”可分為固定傭金和滑動傭金兩種。“固定提成”是指人為地將合同產品的生產數量或凈銷售額固定在某個數字上(不管實際生產數量或凈銷售額是多少),並在提成限額內每年按這個數字提成;“滑動提成”是指按每年實際生產的產品數量或實際凈銷售額提成。“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固定”部分稱為首期付款,也叫“入門費”,在合同生效後立即支付;“提成費”部分應在項目投產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支付,方法同“提成費”。
-專利技術評估的註意事項。
1
專利技術的存在和有效性確認
2
專利技術保護範圍、技術成熟度、配套技術有哪些?
三
專利技術有哪些相似和替代技術?
4、技術和經濟生活(發展、整合、保護壁壘)
5.評估範圍
6、經濟價值的體現和不確定因素
7.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