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的治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手術治療:對於可切除的食管癌,應及時手術切除病竈,控制病情進展。有常規開胸手術和胸腹腔鏡手術。
2.內鏡治療:如果患者處於食管癌早期,可以進行內鏡治療,達到治愈的效果。常用的治療方法包括內鏡黏膜切除術、內鏡黏膜下剝離術和內鏡非切除治療,如射頻消融和激光治療。
3.放射治療:食管癌病理類型多為鱗狀細胞癌,對放射敏感。術前放療可提高切除率,延長生存期;術後殘留癌組織可通過放療進壹步清除;對於有手術禁忌癥的患者,可以進行根治性放療。
4、化學藥物治療:化學藥物可以殺死癌細胞,達到治療的目的。常用的化學藥物有5-氟尿嘧啶、順鉑、紫杉醇等。食管癌的化療包括新輔助化療、同步放化療和姑息化療。
食管癌術後不建議抽煙喝酒。吸煙和飲酒可能會刺激食道,影響其恢復。此外,抽煙喝酒還可能影響身體的整體健康,不利於術後恢復。
綜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患者要註意飲食清淡,避免辛辣、刺激性、油膩的食物,多吃易消化的食物。同時,定期復查也是術後的重要環節,有助於及時發現和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壹條
根據管理服務需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