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陸路運輸過程中發現無害違禁品的處罰標準:
1.對於500元以上的行為,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處罰。
2.如因違禁品損壞造成其他快件汙染,總公司將對違禁品寄遞公司處以每票500元-3000元的處罰。
3.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4.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
b、陸路運輸過程中發現的危險違禁品處罰標準:
1,視情節輕重,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1000元以上的處罰。
2.其他快件因違禁品損毀而被汙染的,總公司將對違禁品寄遞公司處以每票1000-5000元的罰款。
3.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4.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
5.違禁品發送公司應當承擔因違禁品引起的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c、航空公司發現無害違禁品的處罰標準:
1,視情節輕重,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500元-30000元的處罰。
2.其他快件因違禁品損毀而被汙染的,總公司將對違禁品寄遞公司處以每票1000-5000元的罰款。
3.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4.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
d、航空公司發現有害違禁品的處罰標準:
1.根據情節輕重,總公司將對違禁品發送公司進行1000-50000元的處罰。
2.如因違禁品損壞造成其他快件汙染,總公司將對違禁品寄遞公司處以每票1000元-10000元的處罰。
3.違禁品發送公司應對發送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4.違禁品發送公司發送的違禁品汙染其他快件,由違禁品發送公司承擔。
5.違禁品發送公司應當承擔因違禁品引起的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2.根據《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禁止寄遞的物品包括: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的物品、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物品、危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危害社會公德和風尚的物品、不宜寄遞的物品。
(1)陸路快運禁止和限制的物品詳情。
1,各種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2.各種爆炸物品。如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
3、各種易燃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油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種腐蝕性物品。例如焦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殺蟲劑、過氧化氫和危險化學品。
5、各種放射性元素和容器。如鈾、鈷、鐳和鈈。
6.各種烈性毒藥。如鉈、氰化物、砷等。
7、各種麻醉藥品。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黃素等產品。
8、各種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細菌、醫療廢物等。
9、各種出版物、宣傳材料、印刷品等。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
10,各種危害公眾健康的文章。如骨頭、動物器官、四肢、不含硝酸鹽的皮、不含藥物的動物骨頭等。
11.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明確禁止流通、寄遞或者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和偽造的貨幣、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裝不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汙染或損壞其他物品和設備。
13.寄遞國家(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物品。
14,貴重物品:金磚、金條、銀條、鉑金等。
15,古董(包括仿制品)和珍貴易碎的手工藝品。
16.醫學樣本:診斷樣本、血液樣本、尿液樣本、人體組織等。
17,動植物及動植物標本。
18,無法辨認的白色粉末和油漆、粉末、塗料等。包裝不當,容易損壞和泄漏。
19.液體:海鮮、酒精飲料(啤酒、白酒等。)、蜂蜜、aqua等。
20.易碎品:主要是對其他快件或設施有害的物品。
21.煙草類:2支(或400支)以上,不提供煙草運輸許可證。
22.電池:各種易燃易爆的充電電池。如:堿性電池溶液、鋰電池、含電池溶液的蓄電池、充電幹電池等。
23.化學工業出版社危險化學品實用手冊所列的其他化學產品。
(2)快運航空快運禁止攜帶的物品範圍:
1.爆炸物:如炸藥、煙火、雷管等壹切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
2.氣體: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低溫液化氣體、加壓溶解氣體等。(包括儲氣罐等。).電子商務ERP
3.易燃液體:油漆、汽油、酒精、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稀釋劑、膠水、香水等壹切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天然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炭、鈦粉、椰幹、蓖麻制品、橡膠屑、安全火柴、黃磷(白磷)、紅磷、硫磺、硝化纖維素、鎂粉、金屬鈣粉、鈣合金、金屬鈦粉、金屬白粉、油浸麻/棉/紙等。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過氧化氫、過氧化鈉、硝酸鉀、三氧化鉻等。
6.有毒和感染性物質:通過吞咽/吸入/皮膚接觸進入人體後可導致死亡或危害健康的各種物質。例如毒藥、有毒細菌/病毒/寄生蟲/寄生細菌/真菌等。
7.放射性物質。
8.腐蝕性物質:接觸引起的各種化學反應,對人體、物品、交通工具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害,如蓄電池、堿性電池液等。
9.成分難以區分的各種粉末。
10,各種磁鐵和強磁性物體。
11,各種藥品(註意與保健品的區別,保健品可以適量收發)。
12.火器、管制刀具、武器等。國家規定禁止民用運輸的。
13、各種反動報刊、書籍或文章等。
14.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如骨頭(包括已焚化的)、未硝化的皮、未用藥物配制的骨頭等。
15,各種液體,無論是否有毒。
16,各種麻醉和精神藥品:如鴉片、可卡因等。
17,各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
18、各種易腐物品(如海鮮)和活的動植物等。
19、其他可能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