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的保健品大體可以分為保健食品、保健藥品、保健化妝品、保健用品等。保健食品具有食品性質,如茶、酒、蜂制品、飲品、湯品、鮮汁、藥膳等,具有色、香、形、質要求,壹般在劑量上無要求;保健藥品具有營養性、食物性天然藥品性質,應配合治療使用,有用法用量要求,如目前帶“健”字批號的藥品;保健化妝品具有化妝品的性質,不僅有局部小修飾作用,且有透皮吸收、外用內效作用,如保健香水、霜膏、漱口水等;保健用品具有日常生活用品的性質,如健身器、按摩器、磁水器、健香袋、衣服鞋帽、墊毯等。
2. 保健食品的定義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壹個種類,具有壹般食品的***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3.保健食品與壹般食品、藥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含有壹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適用於特定人群。壹般食品不具備特定功能,無特定的人群食用範圍。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於治療疾病,它是人體機理調節劑、營養補充劑。而藥品是直接用於治療疾病。
4.保健食品的基本特征
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為:人體機理調節型、延年益壽型、減肥型、輔助治療型、其他營養型等。
保健食品無論是那種類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速效的,但長時間服用可使人受益的特征。
保健食品的原料組成有多種方式,近年來出現了以中草藥為原料的組成方式,而中草藥用於人類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將中草藥分為上品藥、中品藥、下品藥。上品藥用於人體保健,加之中、下品藥按君、臣、佐、使配伍,對癥下藥以治療疾病。《神農本草》和《本草綱目》中說:“上藥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南朝名醫陶弘景說:“上品藥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其他中草藥壹般都有壹定的毒性。可見古人深得用中草藥對人體保健和治病的精髓。
保健食品的開發生產和服用與藥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藥為原料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可能具有象藥品壹樣的治病的速效性,但要求它必須無毒。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1、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禁止宣傳療效。
2、禁止宣傳改善和增強性功能的作用。
3、廣告上須附有明顯統壹的天藍色保健食品標誌,其中報刊印刷品廣告中的保健食品標誌,其直徑不得小於1厘米。
4、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抽檢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將暫停其在轄區內發布廣告,經原抽檢部門或其上級部門再次抽查合格後,方可繼續發布。
5、印刷品廣告必須要以工商部門審批內容發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廣告內容,必須註明印刷品審批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