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的拍賣
前幾天在廣播裏聽到壹種新的拍賣方式:壹件商品需要妳在1 ~ 9999元(最小位數為角)內出價,價格通過短信發送到電臺。電臺會從眾多拍賣價格中選擇無重復的最低價格,沒有底價。
眾所周知,電臺並不指望靠賣這個產品來賺取利潤,而是以產品為誘餌,利用人們想低價拍攝產品的僥幸心理,賺取短信費。這種拍賣方式不同於現有的、廣泛使用的英國式、荷蘭式、第壹次和第二次密封拍賣,以鼓勵人們說出真相。有點像讓聽到廣播的人“發短信”而不偷懶。現在抽象出這個新拍賣的本質,分析壹下。
壹件商品允許妳在很寬的價格波動範圍內隨意出價,但出價人必須是獨立的個人,並且把價格發給拍賣人,不得串通。事實上,即使是串通也沒有任何優勢,因為拍賣人選擇的是不重復的價格,而不是出現頻率最高的價格,所以不需要擔心競買人之間的串通和串通,除非競買人“精力充沛”,能夠在短時間內得到報價的分布,在截止日期前發出未報價的最低價格,或者可以限制其他所有競買人以他的出價。顯然,這兩種情況對於普通的電臺聽眾來說是不可能的,更何況對於壹個理性的人來說,他也會權衡為了壹件商品這樣做是否值得,還不如直接在街上買,省事(如果真的需要的話)。因此,在分析模型中,競買人是獨立的個體,在這種激勵機制下不考慮競買人之間的合謀,但拍賣人和競買人之間的合謀不能排除,可能存在,特別是在物品價格昂貴的情況下(這裏難免有區別。當涉及到昂貴的商品時,拍賣商和競拍者之間很容易發生串通。典型的例子是Xi安的寶馬事件。理性的人如果過於理性,必然走向極端。
從價格上看,首先,較大的浮動幅度給人很大的誘惑。理性的人總是假設這對自己有利。浮動幅度大意味著下限很低,暗示著他們可能以低於商品實際價格的價格拿到商品。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也許我們應該說,不同的出價會導致不同的結果,但這種不同永遠不會產生質的區別。如果這個商品的價格是100元,那麽從壹個圓零角到壹百個圓零角有991種價格。當投標人抱著占便宜的心理時,聽眾人數少於991(現實中哪個電臺聽眾這麽少,應該停播),投標人數超過,必然出現最低價。因為991的數量太少,重復的概率太高,就看誰有幸遇到了,或者幹脆把100韓元以下的價格都重復壹遍。這時,當任何壹個倒黴鬼出價高於標示價格,且最低價沒有重復時,只能恭喜他“中獎”了。可憐的他當他以壹種惡作劇的態度報出高於實際標示價格的價格時,他想:“反正我選的是最低價,我的出價高於標示價格,那就不會是我。”“對不起,等著像妳這樣的人!想著別人都會出低於實際投標價的價格,為什麽不用腦子想想那麽多人,不報重復價的概率幾乎為零!妳不應該倒黴!誰該倒黴!打掉妳的牙,吞下妳的血!”賣家沒想到報出實際價格後還能賺差價。現在他壹定在開香檳的時候嘲笑妳。不要氣得發抖!其次,為什麽是“無重復最低價”而不是“最高價”?從賣家的角度來看,似乎最高價應該更優惠。但是,我之前說過,賣家並不期望有太大的差價。他們關註的是如何讓更多的人掉進這個美麗的陷阱,心甘情願的發短信,而“最低價”的說法可以幫助他們達到這個目的。這種說法似乎是站在競買人壹邊的,因為在競買人的潛意識裏,他們中間的幸運兒最後是以低於實際價簽的價格拍到了商品,所以最低價就是讓這個價格低於實際價簽,離實際價簽最遠,這是為了讓競買人的利益完全最大化;但“不幸的是”,商品經常被出價高於實際標價的人拍下。這個時候所謂的最低價只是讓價格高於和接近實際標價而已。這筆交易肯定是要吃虧的,虧大和虧小沒有本質區別。
天上不會掉餡餅。如果有,那壹定不是餡餅而是陷阱!
第二,草坪上的警告標誌
“禁止踐踏草坪”在公共場所似乎沒有什麽威懾作用。妳想踩的是踩,但當改成“任何人被抓到踩草地,將獎勵200美元”後,草地就再也不會被踩了。不同的是,公眾被視為監督和潛在懲罰的對象,人或多或少都有破壞性。他們越受束縛和約束,就越會違反規則。這種警告會下意識地把管理者和人的利益(是否可以踐踏草坪)對立起來,使之沖突和矛盾;警告修改後,200美元的獎勵鼓勵了那些不會踐踏草坪的人主動監督,約束了那些有踐踏傾向的人。這是解決土地悲劇的有效方法。
這讓我想起了中國公共場所有這麽壹批非常人性化的警語,比如“小草可憐,不要欺負她”“小草青青悠悠”“花是給誰的?”勸妳不要挑”等等。過去我們講激勵與約束的相容性,要求建立的機制能夠使激勵方和被約束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壹致,利用利益對人的行為的驅動作用,這些人性化的警示語通過激發人的道德、同情心、憐憫之心,在壹定程度上約束了人的行為。這是壹種充滿人性的激勵機制,它的好處可以看作是人的精神滿足。
激勵機制也要與時俱進!
第三,中國股票市場
記得當年股市火爆的時候,我從父親的講話和媒體的評論中隱約感覺到,股市就是壹個投機和運氣的問題。今天妳付出,明天他賺,就看誰幸運誰幸運了,這和嚴謹的市場觀望,仔細的公司業績分析,謹慎的選擇關系不大。在股市的大起大落中,有人壹夜暴富,有人血本無歸。綜上所述,想通過炒股賺錢,就得盡早接受,積少成多,再加上壹些好運氣。
現在我知道股市應該是公司信息最集中最完整的地方。股東可以通過信息的選擇來確定占主導地位的公司,並投資於該公司的股份。公司運營好之後,股東可以從中獲得投資收益。按照這種分析,謹慎投資應該是穩賺不賠的(因為沒有人會傻到把錢砸到壹個岌岌可危的公司),但現實中,不僅虧錢的人很多,股市也成了投機的代名詞,這是信息不對稱的結果。信息不對稱造成股票價格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背離,使證券市場失去了評價業績、約束上市公司行為的市場機制,導致整個市場上市公司質量下降,成為市場過度投機的主要來源。這種信息不對稱不僅隱蔽,而且財務公司做假賬!嚴重誤導了投資者的投資傾向,安然大廈的倒塌粉碎了很多家庭的投資夢想!在中國,也有壹種說法,陰,良辰美景,本來是名存實亡的。
無奈又失望,只能祈禱股市的泡沫和暮色早日消散!
四、重慶火鍋的困境
2004年初,重慶火災底料摻石蠟問題壹度被炒熱。中國的主要城市,如北京、上海、南京、廣州等。,已經全面禁止重慶生產的火鍋底料,並責令名為“重慶火鍋”的店鋪停業整頓,對重慶火鍋行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眾所周知,石蠟是壹種對人體非常有害的化學物質。重慶壹些小廠貪圖眼前利益,用石蠟代替黃油。他們在牟取暴利,在摧毀重慶火鍋的百年基業!
重慶火鍋遠近聞名,但是哪壹家或者哪幾家有名其實很模糊,我們對外地人的了解也僅僅停留在“重慶火鍋”這個詞上。講求質量和信譽的廠家和店主用的是“重慶火鍋”這個牌子,而他們出名後,不法分子看到有利可圖,有可乘之機,就用這個金字招牌。長此以往,會導致良莠不齊的局面。這大概就是經濟學上常說的“公地悲劇”。招牌是大家共有的,而工廠和店鋪屬於不同的主人;招牌是公有的,沒人負責。工廠的產出和商店的銷售都是私有的。自然收入越多,收入越高。
讓我們用博弈論的形式來表述這個問題:假設有兩家火鍋底料店,他們可以選擇多產和少產。如果雙方都選擇少生產,招牌可以保護,那麽大家受益最大。如果壹方選擇多產,另壹方選擇少產,多產者的經濟效益會明顯提高。但如果大家都多生產,招牌就毀了,大家的收入就減少了。而廠商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博弈的結果是大家都多生產。導致整體利益無法最優化。
我們可以設想兩種方式來改變結果:壹是外人采取強制手段改變遊戲收益。例如,政府設定生產配額。當然,這種方式可能造成效率的損失,政府的監管成本也相當大,還可能帶來權力尋租等壹些弊端。二是運用產權界定原則,明確權利義務,促進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重慶火鍋”)。有了清晰的產權,廠商會從長遠考慮,有利於增強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從而解決外部性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說,問題並不完全是壞事。他們幫助我們正視自己的缺點,幫助制造商和店主找到解決方案。這應該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