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須取得營業執照
3、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設置與經營方式、經營品種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機構或者組織,是否明確各機構、組織和工作人員崗位工作權力、義務、職責。
2 0302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與經營方式、經營品種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獸藥質量管理人員、獸藥或者獸醫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所有工作人員是否具備適應崗位工作職責要求的業務能力。
3 *04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按企業規模建立質量管理機構,明確質量負責人和獸藥質量管理人員,小型零售企業是否配備不少於1名質量管理人員。
4 0501 獸藥經營企業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技術服務等活動的人員,是否具有不少於1名的獸醫、獸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技術員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
5 0601 經營處方藥或者預防獸用生物制品的獸藥經營企業應具有不少於1名獸醫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和助理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動物疾病診療、疫病防制和獸藥科學合理使用專業知識,並經過省、市相關崗位培訓考核合格的獸醫技術人員。
6 0602 經營處方藥或者預防獸用生物制品的獸藥經營企業的獸醫技術人員是否熟悉所經營的預防獸用生物制品在生產、運輸、保管、質量檢測和使用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7 0701 獸藥經營企業主管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是否具有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具有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技術員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8 0702 獸藥經營企業主管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熟知與獸藥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和獸藥質量信息,具有對獸藥經營質量管理中的質量問題能夠獨立做出正確判斷和處理的能力。
9 *08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賦予企業主管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履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職責的權力及資源。
10 0802 企業主管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是否相對穩定,變更時是否報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11 0901 獸藥經營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時間是否在崗。因特殊情況不在崗位時是否指定代理人負責。
12 0902 獸藥經營企業質量管理人員是否不在企業外兼職。
13 *10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定期對所屬人員進行獸藥管理相關法律及本規範、獸藥和獸醫等相關專業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教育、培訓,是否接受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相關培訓、考核,建立培訓、考核檔案。
14 1101 設立獸藥檢驗室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配備與經營獸藥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獸藥檢驗人員,最低不少於2名。
15 1102 從事獸藥檢驗的人員是否具有藥學、化學、獸醫學等相關知識,並是否接受省級獸藥檢驗機構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獸藥檢驗人員崗位工作變動時是否向發證的省級獸藥檢驗機構報告。
16 *1201 獸藥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企業主管質量或者技術負責人、企業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獸藥質量管理人員及獸藥檢驗人員等是否沒有違反獸藥管理規定的違法案件記錄。
17 場所與設施 13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輔助、辦公用房。營業場所面積和所需設施、設備是否與經營的獸藥品種和規模相適應,並保證具有足夠的運作空間。兼營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獨立的獸藥經營活動區域。
18 1302 獸藥經營企業營業場所內顯著位置是否懸掛獸藥經營許可證明和相關技術人員執業證明。
19 1303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設置質量信息公示板。貨架、櫃臺及相關設施、設備是否齊備、整潔、完好,並是否按照經營獸藥的品種、類別、用途等設置醒目標誌。
20 *1304 獸藥經營企業營業場所的增加、減少、遷移是否向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申報,並經核準。
21 *14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與經營的獸藥品種和規模相適應,能夠保證儲存獸藥質量要求的常溫庫、陰涼庫(櫃)、冷庫(櫃)等儲存倉庫和相關設施、設備。
22 1402 獸藥經營企業倉庫面積和相關設施、設備是否能夠滿足待驗藥品區、合格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區、退貨藥品區、備用工作區等不同區域劃分和不同獸藥品種分區、分類保管、儲存的要求,並保證具有足夠的運作空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差錯和交叉汙染。各類區域、各類品種是否設置明顯標誌。
23 1403 獸藥經營企業增加、減少、遷移獸藥儲存倉庫是否向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申報,並經核準。
24 1501 獸藥營業場所和倉庫的地面、墻壁、頂棚等內表面是否平整、光潔,門窗結構嚴密,易清潔。
25 1601 獸藥陳列和儲存場所是否具有獸藥與地面之間保持壹定距離的設施、設備;是否具有避光、通風、排水等設施、設備;是否具有符合獸藥陳列、儲存條件要求的溫度、濕度等控制設施、設備;是否具有防塵、防潮、防黴、防汙染和防蟲、防鼠、防鳥等設施、設備;具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照明設備;具有符合規定的防火、安全設施、設備等。
26 1602 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備有保溫、發電等設施設備,或具有相關產品停電後的保溫辦法、質量保證及不合格處理等管理措施。
27 1701 經營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設置中藥標本室(櫃)。分裝中藥飲片的是否設置固定的分裝場所,環境是否整潔,地面、墻壁、頂棚等內表面是否平整、光潔,無脫落物,場所面積、設施、設備是否與分裝中藥飲片的品種、規模和要求相適應。
28 1801 經營易燃、易爆藥品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設置獨立的倉庫,具有符合有關規定的安全設施、設備。
29 *1802 經營精神藥品、毒性藥品、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獨立的倉庫,或者隔離的倉庫,或者獨立存放器具,具有符合有關規定的安全設施、設備。
30 1901 實施折零銷售經營活動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適宜的拆零場所、包裝物料儲存場所和相應的設施、設備。場所環境、面積、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要求,確保不被汙染。
31 1902 實施拼箱發貨經營活動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具有適宜的拼箱場所、包裝物料儲存場所和相應的設施、設備。場所環境、面積、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獸藥生產相應環節的條件要求,確保不被汙染和混淆。
32 2001 設立獸藥檢驗室的獸藥經營企業,檢驗室房屋建築、配備設施是否符合檢驗室建設條件要求。檢驗室環境、面積、布局、功能劃分和配置的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滿足實施檢驗的獸藥品種、項目的檢驗條件要求。
33 2101 設立動物疾病診斷室或者藥敏試驗室的獸藥經營企業,是否獨立設置疾病診斷或者藥敏試驗和無害化處理場所,配備相應設施、設備,並是否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確保安全,無汙染。
34 2201 獸藥經營企業營業、倉庫等所有場所是否布局合理,無相互妨礙,是否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衛措施。相鄰區域之間有不利影響時是否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對獸藥質量有影響的區域是否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5 2202 獸藥經營企業設立獸藥拆零場所、中藥飲片分裝場所、獸藥檢驗場所、動物疾病診斷場所、藥敏試驗場所、汙染源無害化處理場所是否向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申報,並經核準。
36 2301 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定期對使用的設施、設備實施有效的檢查、維修和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