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即屬性,作用,益處的法則。FAB對應是三個英文單詞:Feature、Advantage和Benefit,按照這樣的順序來介紹,就是說服性演講的結構,它達到的效果就是讓客戶相信妳的是最好的。
1、屬性(Feature):經常把它翻譯成特征或特點,而且很多銷售人員至今還把它翻譯成特征或特點。特征,顧名思義就是區別於競爭對手的地方。當妳介紹產品且與競爭對手的產品進行比較時,就會讓客戶產生壹定的抵觸情緒。
2、作用(Advantage):很多銷售人員顧名思義地把它翻譯成了優點,優點就是妳們比競爭對手好的方面,這自然會讓客戶產生更大的抵觸情緒,因為妳們所面臨的競爭對手非常多,相似的產品也很多,妳們的產品不可能比所有的產品都好。
現實中的每壹個產品都有各自的特征,當妳們說產品的某個功能比競爭對手好的時候,客戶就會產生非常大的抵觸情緒。實際上,在銷售中把A(Advantage)翻譯成作用會更好壹些,作用(Advantage)就是能夠給客戶帶來的用處。
3、益處(Benefit):就是給客戶帶來的利益。比如,講臺是木頭做的,那麽木頭做的給客戶帶來的益處就是非常輕便。
FAB應該這樣解釋,這個講臺是木頭做的,搬起來很輕便,所以使用非常方便。這樣的結構,是妳說服性的演講的結構,只有這樣的結構才能讓客戶覺得妳的產品滿足了他的需求,並且願意購買妳的產品。
擴展資料
FAB銷售法則是銷售技巧中最常用也是最實用的技巧,但也是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技巧。常見問題:
1、產品特征(屬性)
2、產品特點(作用)
3、產品優勢(益處)
從特征到特點到產品的優勢,逐步介紹,這就是FAB銷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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