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業藥師職責
在《執業藥師資格暫行規定》中,對執業藥師的職責已經明確:
(1)執業藥師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以對藥品質量負責、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
(2)執業藥師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法規、政策。對違反《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或決定,執業藥師有責任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上級報告。
(3)執業藥師負責執業範圍內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藥品全面質量管理,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4)執業藥師負責處方調劑的審核和監督,提供用藥咨詢和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監測和藥品療效評價等臨床藥學工作。
2、執業藥師的從業範圍
據統計,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國執業藥師人數為468019人,社會藥店註冊藥師人數為418
576人,占註冊藥師總數的89.4%。因此,大部分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員都註冊在零售藥店。
首先,執業藥劑師必須核對醫生的處方,然後正確調配簽名並出售;藥劑師不得更改處方或提供替代藥物。如果處方上有配藥禁忌或超量用藥,應拒絕配售,或與醫生聯系,或要求消費者請醫生修改處方後再配售。
其次,藥劑師應為患者提供用藥指導,尤其是那些自行服用非處方藥的消費者。為保障消費者的用藥安全,執業藥師應完整記錄顧客的用藥情況,檢查藥物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並向消費者講解用藥知識和註意事項。
此外,截至2018年12月底,在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註冊的執業藥師分別為34827人、3857人和10759人。因此,部分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註冊在藥品生產、批發單位。
藥品生產、流通和銷售單位也需要執業藥師。因此,取得執業藥師證書後,可以選擇到藥廠、藥廠、藥店、醫院等單位工作。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他們的業務活動包括處方調配、用藥指導、藥物治療管理、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和健康促進。執業藥師的工作復雜而繁瑣,在各個藥房中也承擔著不可或缺的責任。
綜上所述,已經考取執業藥師證書並做好準備的小夥伴們註意了,考取執業藥師證書可以在藥店、醫院、制藥廠、醫藥公司等進行註冊。而且近年來國家對執業藥師也是大力支持的,所以考生們都在為備考執業藥師加油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