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02.8物理化學和分子物理中量和單位的稱量1:是指用天平進行稱量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數值的有效位數表示。例如,“稱量20.0g……”表示稱量精度為0.1g;;“重20.00克……”表示稱重精度為0.01g。
2精確稱重:指用精密天平進行稱重操作,其精度為0.0001g。
常數: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連續兩次幹燥或灼燒後,稱量的質量差不超過規定的範圍。
4計量:指用量筒或量杯取液體物質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數值的有效位數表示。
5吸:指用移液管和帶刻度的移液管吸取液體物質的操作。其精度要求用數值的有效位數來表示。
6空白試驗:空白試驗是指除不加樣品外,分析步驟、試劑、用量(滴定中標準滴定溶液用量除外)完全相同的平行操作的結果。用於扣除樣品中的試劑背景,並計算測試方法的檢出限。如果1標準方法中有兩種以上的檢驗方法,可以根據條件選擇,以第壹種方法作為仲裁方法。
2當標準方法中根據適用範圍設置了幾種平行方法時,應根據適用範圍選擇合適的方法。除非另有說明,1試驗方法中使用的水是指蒸餾水或去離子水。當沒有指定使用哪種溶劑來制備溶液時,它指的是水溶液。
2當檢驗方法中未規定硫酸、硝酸、鹽酸和氨水的具體濃度時,均參考市售試劑的濃度。
3滴液體:指從標準滴管流出的壹滴蒸餾水的量,20滴相當於20℃時的1.0mL。
4配制溶液的要求:
4.1配制溶液所用試劑和溶劑的純度應符合分析項目的要求。
4.2壹般試劑儲存在硬玻璃瓶中,堿液和金屬溶液儲存在聚乙烯瓶中,需要避光的試劑儲存在棕色瓶中。
5溶液濃度表達方法:
5.1標準滴定溶液濃度的表達式(見附錄B)。
5.2幾種固體試劑的混合質量分數或液體試劑的混合體積分數可表示為(1+1)、(4+2+1)等。
5.3如果溶液的濃度是根據質量比或體積比給出的,則可以用下列方式分別表示為百分比:%(m/m)或%(V/V)。
5.4溶液的濃度以質量和體積單位表示,可用克/升或其適當倍數表示(g/L或mg/mL等)。).
5.5如果該溶液被另壹種特定溶液稀釋,則應根據以下慣例表示:
“稀釋V1→V2”是指將體積為V1的特定溶液以某種方式稀釋,最終混合物的總體積為V2;
“稀釋V1+V2”是指將體積為V1的特定溶液加入體積為V2 (1+1)、(2+5)的溶液中,以此類推。1壹般溫度用攝氏度表示,寫的是℃;或者用開爾文表示,寫成k(開爾文=攝氏度+273.6438+05)。
2壓力單位為帕斯卡,符號為Pa(KPa,MPa)。
1大氣壓= 760毫米汞柱
= 101325 pa = 101.325 kpa = 0.101325 MPa(ATM為標準大氣壓)。1玻璃測量儀器
1.1檢驗方法中使用的玻璃計量器具,如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刻度移液管、比色管等。,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程序進行校準。
1.2玻璃器皿和玻璃器皿在使用前必須徹底清洗幹凈。關於清洗方法和清洗溶液的制備,請參見附錄C。
2溫度控制設備
檢驗方法中使用的馬弗爐、恒溫幹燥箱和恒溫水浴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和校正。
3測量儀器
天平、酸度計、溫度計、分光光度計、色譜儀等。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測試和校準。
檢驗方法中所列儀器為本方法所需的主要儀器,壹般實驗室常用的儀器不再包括。1抽樣必須註意樣品的生產日期、批號、代表性和均勻性(摻假食品和食物中毒樣品除外)。采集的數量應反映食品的衛生質量,滿足檢驗項目對樣本量的需要,壹式三份,供檢驗、復驗、參考或仲裁。壹般每個大樣不少於0.5kg。
2根據檢驗項目,選擇硬質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作為采樣容器。
3 .外地食品應結合索取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檢驗證書或化驗單,了解發貨日期、產地、數量、質量、包裝等情況。比如在食品工廠、倉庫或商店抽樣時,要了解食品的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出廠檢驗記錄和現場衛生情況,同時要註意食品的運輸、儲存條件、外觀和包裝容器等。認真填寫抽樣記錄,無抽樣記錄的樣品不得檢驗。
4液體和半液體飲料,如植物油、鮮奶、葡萄酒或其他飲料,如果裝在大桶或廣口瓶中,應在取樣前徹底混合。樣本應放在三個幹凈的容器中。
5糧食和固體食品應在每批食品的上、中、下三層不同部位各取壹些樣品,混合後按四分法取對角線樣品,再混合數次,最後取有代表性的樣品。
6 .肉類、水產品等食品應按分析項目的要求從不同部位取樣或混合。
7 .罐頭食品、瓶裝食品或其他小包裝食品應按批號隨機抽樣。同壹批號的樣品數不得少於6個,250g以下的包裝數不得少於10。
摻假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樣品采集應具有典型性。
9檢驗後的樣品保存
壹般樣品應在檢驗後保存壹個月,以備必要時復驗。易腐食品不宜保存,應密封保存,盡量保持原樣。檢驗抽樣壹般是指取可食用部分,用待檢樣品計算。
10感官不合格品無需理化檢驗,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品。1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的分析步驟進行檢驗,對不安全因素(中毒、爆炸、腐蝕、燒傷等)應采取防護措施。)在實驗中。
2理化實驗室實施分析質量控制。理化實驗室在建立良好技術規範的基礎上,應具備檢出限、精密度、準確度、繪制標準曲線的數據等技術參數。
3 .檢查人員應填寫檢查記錄。1有效位的位數與方法中測量儀器精度最低的有效位的位數相同,確定上報測量值有效位的位數。
2結果的表示:報告平行樣品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按照10.1的原則進行方法檢查。壹般測定值的有效位數應符合衛生標準的要求,甚至高於衛生標準,報告結果應比衛生標準多1位有效位數,如鉛衛生標準為1mg/kg;報告值可為1.0mg/kg。
樣品測定值的單位應符合衛生標準。
常用單位:克/千克、克/升、毫克/千克、毫克/升、微克/千克、微克/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