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幼保健法》。
衛生法的作用:
1,作為醫療機構制定行為規範的依據;
2.可以作為醫療侵權領域的具體準據法;
3.衛生行政部門規範醫療機構管理。
衛生法制建設不僅直接受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習俗的影響,而且與人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和科技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衛生法制建設有四個主要特點:
第壹,衛生法制與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
衛生法制是重大民生問題,直接關系到每個人的生老病死。人人享有健康的生活,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目標。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和壽命的不斷延長,主要通過衛生事業的發展來體現和衡量;衛生法制是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保障。
二是衛生法制專業性強,與科技發展密切相關。
科學技術的發展影響著立法的內容,成為法律條文的重要依據(張文顯編。:法理學,法律出版社,1997,10)。醫學是通過對疾病的病理分析、控制措施和治療方法的反復驗證和實踐而逐步發展起來的。衛生法制建設只有正確反映醫學科學的新成果,才能提高法律的質量。特別是在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人類對生命科學的探索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使得醫學科學的許多理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這些科學理論與立法密切相關,並逐步運用到衛生法制建設中,使衛生立法和衛生執法更加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律,使衛生法制建設在實踐中具有更加堅實的科學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可操作性。比如未來將要制定的《放射性汙染防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精神衛生法》,以及未來可能制定的《安樂死法》、《人類精子庫管理法》、《禁煙與控煙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法》,都是基於流行病學、遺傳學、生物學等現代醫學原理。關於克隆技術的國際立法也有爭議。2001,1年10月36日,英國宣布克隆人類胚胎合法(英國是世界上第壹個允許克隆人類技術的國家,《新財富宣言》,中信出版社,2002年6月,第12頁)。克隆胚胎和提取胚胎幹細胞的技術產生了壹門新學科“組織工程學”,這是壹個橫跨醫學、物理化學和遺傳科學的嶄新領域。利用這壹跨學科領域的研究成果,科學家們正在培育人體的各種組織和器官,這將使臨床醫學發生壹場深刻的革命。再比如,在制定《傳染病防治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過程中,國家立法機關認真研究和運用了傳染病防治的“三通”,即找到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而“兩因素”即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的醫學理論,為傳染病控制的不同環節和相關因素提供了相應的制度。“三級預防理論”在《職業病防治法》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壹級預防是指對致病因素的預防,二級預防是指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三級預防是指采取措施防止患者患職業病後致殘。所以這兩個法律在邏輯上更嚴謹,在執行上更具有可操作性。實踐證明,衛生法制建設必須密切關註醫學的發展變化,在學習和研究醫學發展成果的基礎上,及時、客觀地反映醫學發展規律,提高立法質量,為醫學發展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
第三,衛生法制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
衛生的發展直接關系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疾病的防治客觀上反映了壹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水平。因此,我們必須把衛生法制放在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的全局中去研究和思考,認識到經濟發展和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是相輔相成的。經濟發展為疾病的預防和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公民健康水平的提高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衛生法制建設既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又要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均衡發展,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社會建設的整體水平。
第四,衛生法制建設需要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和國際慣例。
與疾病作鬥爭是人類面臨的永恒任務,我們必須樹立不屈不撓的意誌。傳染病的傳播與人類的安全觀念密切相關。隨著交通運輸的發展,國際人員往來更加頻繁,各種傳染病很容易跨國界或跨地區快速傳播。任何壹個國家或地區爆發傳染病,都會引起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這就需要加強醫學領域的國際密切合作與交流,建立傳染病全球合作機制,研究和探索壹些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和治療措施。世界各國都通過立法建立了自己的傳染病控制體系和預防措施,而這些控制體系和預防措施很多都反映了醫學發展的客觀規律,對其他國家普遍具有借鑒意義。正是由於這壹特點,中國衛生法制建設,特別是壹些傳染病控制的立法工作,越來越受到有關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的重視。中國是世界衛生組織成員和人口最多的國家,在發展全球衛生和改善人類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在我國衛生法制建設中,必須註意研究國際通行做法,博采眾長,借鑒其他國家衛生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國際疾病分類》、《國際衛生條例》和《食品法典》可以作為我國制定相關法律的借鑒。同時,我國政府加入了壹系列國際條約,如《國際衛生條例》、《麻醉品單壹公約》、《精神藥物公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等。因此,我們必須認真研究並在衛生立法中合理體現這些國際條約中的* * *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