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證到期之後自動廢止,是沒有辦法辦理續期的,應該去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9號)規定:原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由原發證機關予以註銷。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食品流通證過期,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