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詢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確保妳就醫醫院能直接核算報銷。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服務平臺,查詢可供選擇直接結算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
2、 參保人員所在用人單位(無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由街道社保所代為辦理)持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到參保地所屬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卡的“住院卡激活”手續。參保人員曾經持社保卡在北京市辦理過住院結算手續的,無需辦理“住院卡激活”手續;
3、 備案辦理。參保單位持“直接結算備案登記表”壹式兩份及參保人員社保卡向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申請。解讀:穩妥起見,建議參保人或者代理人攜帶各自身份證件,參保人社保卡,及兩份登記表辦理異地備案;
4、 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備案完成後,次日生效。
異地就醫的範圍及標準:
1、直接結算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及相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診療項目範圍);
2、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和結算期等執行北京市醫療保險政策;
3、直接結算的醫療保險範圍內費用,按日平均累計計算待遇。
綜上所述,參保人員在異地直接結算備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執行就醫地相關流程。辦理入院登記、出院結算等手續時,需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實名就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