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基本職責:
壹、在護士長領導和護師指導下,工作參加書面交班和床旁交接班。
二、熱情接待新病人,護送到病床。向病人介紹病房情況,住院規則,及與護理有關的特殊治療、檢查、用藥的“護理告之書”內容,以取得病人的合作。測T、P、R、BP及體重並作好記錄。
三、完成晨間護理,保持病人床單平整、幹燥、清潔,做好病人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全面了解病人情況,重點是危重病員,搶救病人、新入院病人,手術病人及其它特殊檢查治療病人。
做到心中有數,記好病人護理記錄單,書寫白班交班報告。書寫要求字跡清晰,運用醫學術語,記錄及時、準確、其實有連貫性。
四、執行各種臨時醫囑如抽血、導尿、灌腸、安氧、病人術前準備和血壓監側,並作好記錄。給輸液臥床病人打飯。
擴展資料:
職業要求
護理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護士被稱作天使的職業,它需要有愛心、細心、責任心以及耐心,壹名優秀的護士不僅需要了解診療護理常規,熟練掌握護理三級操作技能。
而且要有很強的親和力、溝通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敏銳的洞察力。
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壹)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註冊的有效證明。
百度百科-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