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並不是旅遊醫療詐騙的唯壹案例,但這類案件的行騙手法幾乎相同。他們以免費出國旅遊為借口,引誘受害人出國,然後采取高價體檢、治療或兜售高價“藥品”的方式,騙取受害人錢財。在張女士受騙的案例中,詐騙分子雇傭了壹個沒有醫療資質的人充當所謂的醫療專家,甚至連讓張女士等人信服的體檢報告也是涉案公司偽造的。
這些醫療旅遊騙局的背後,隱藏著壹條完整的詐騙產業鏈。其中,各個環節的企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同樣,各個環節都分享著詐騙來的錢。由於詐騙的主要環節發生在境外,被騙者在異國他鄉環境陌生,往往容易屈服。即使意識到被騙,也有消費者因為顧及面子而“啞巴吃黃連”,也有消費者因為維權成本高而放棄真實。此外,由於涉案醫療機構位於境外,國內相關部門的監管難以覆蓋,也使得不法企業相對容易鉆空子實施詐騙。
醫療旅遊詐騙案件頻發,與近年來境外醫療旅遊產品需求上升有關。根據世界旅遊組織的定義,醫療旅遊主要是指以醫療保健、疾病與健康、康復與療養為主題的旅遊服務。據統計,2000年全球醫療旅遊產業產值不足100億美元,2000年已飆升至7000億美元,年增長率達20%。它已經成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新興產業之壹。據初步統計,2016年,超過60萬中國人出國醫療旅遊,其中約四分之壹的人去體檢。
這種新的旅遊產品是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後的衍生產品。對於張女士這樣的受騙者來說,並不是國內沒有當地的體檢和醫療,而是在他們看來,國內的醫療服務可能已經很難滿足他們更高的醫療需求。所謂的境外遊,加上免費、度假、尊貴服務等美好字眼,對他們頗有吸引力。
當然,也要看到,雖然境外醫療旅遊被不法分子定位為詐騙的溫床,但也不必因此而否定醫療旅遊服務行業本身。關鍵是監管和規範。目前國內還沒有針對境外醫療旅遊的法律法規,這會讓消費者面臨缺乏監管和保護的風險。面對醫療旅遊服務業的快速發展,立法部門有必要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境外醫療旅遊服務納入法制化軌道。旅遊、公安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加強對此類旅遊服務的監管,更加註重事前監督管理,提前遏制醫療旅遊欺詐產業鏈的形成。與此同時,詐騙團夥和不法分子
消費者也需要擦亮眼睛,意識到境外醫療旅遊可能會因為法律管轄權等制約而面臨法律保障不足的問題。醫療也是壹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域,壹旦出現糾紛,維權成本可能很高。所以,參加這類境外醫療旅遊項目,要註意合同陷阱和可能存在的風險,不要讓欺詐成為境外醫療旅遊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