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黑山縣、北鎮市、義縣區域內春節期間(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間禁止燃放。 三是煙花爆竹經營網店(點)按照總量逐年遞減的原則規範煙花爆竹零售市場,推動全社會移風易俗。 四、限制舉辦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確需舉辦的,應當經市政府同意,向公安部門申領《焰火燃放許可證》。焰火燃放工作由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的作業單位和人員進行,不得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方案進行焰火燃放作業。 五、違反本通告前兩項規定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六、違反本通告第四項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焚燒,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進行勸阻和舉報。 擅自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110;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舉報電話::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月25日印發的《錦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錦政發〔2019〕4號)同時廢止。現將《錦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錦政發〔2019〕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