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醫保中心申請辦理。醫保卡可以替辦的,替辦要拿雙方身份證。參保人因遺失、損壞《醫保卡》的,可申請補卡、換卡,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擴展資料:
具體辦法如下:
1、撥打醫保服務熱線12333(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報失。報失時,應據實提供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醫保卡》卡號和單位名稱等信息。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後電話掛失成功,並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錯誤,造成電話報失不能確認的,參保人應及時辦理書面報失。
2、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書面報失手續,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二、參保人在重新辦理《醫保卡》之前又找回原《醫保卡》的,可辦理撤銷掛失手續,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醫保卡》及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到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撤銷報失手續。
2、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當場辦結撤銷掛失操作,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撤銷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恢復該卡的結算。
三、參保人因遺失、損壞《醫保卡》的,可申請補卡、換卡,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