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與工作中,人們對於 成都 市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怎樣的也是著重關註的,許多人可能只是對其有壹定的了解,但是對其具體是怎樣的,可能還不太清楚,接下來就由 小編為大家帶來關於成都市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怎樣的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報銷比例 報銷比例為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百分之八十八,3000到5000元報百分之九十,5000到10000元報百分之九十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類藥品按百分之八十,貴重藥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百分之七十報銷。 二、成都特殊門診報銷起付線標準 1、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員:壹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8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160元。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壹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5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100元。 3、壹個自然年度內,第壹類病種不計起付標準;第二、三類病種計兩次起付標準,且不逐次降低;第四類病種計算壹次起付標準。 三、報銷條件 只要符合異地就醫相關規定的 四川 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及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新農合參合人員完成了相關的手續後在四川省內跨市(州)就近可享受持卡結算的便利。 參保人員依據異地就醫“參保地待遇”原則,在省內跨市(州)異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參保地政策予以報銷。 上面的內容就是小編依據我國現行相關 法律法規 對成都市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怎樣的做出了詳細介紹。如果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可以咨詢相關網站或者部門!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