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程姓司機提供的證詞對和現場警員極為不利。然而,在審判的第壹天,其他證人提供的證詞對謝霆鋒有利,因此,整個案件有利於謝霆鋒。因為這位姓程的司機說,給他打電話後,他聯系了的私人助理周。後來,當他去謝宅拿失主證時,周替他辦了。因此,周答應成為的汙點證人。
周成了汙點證人,這似乎更像是壹場“合理的碰撞”。辯方有效地利用了法律賦予的權利,充分利用了與周之間的感情。最終,當周出庭作證時,所提供的全部證詞都對有利。對此,ICAC顯然是極為無奈的。他們事先並不十分信任周,但是除了他之外,他們找不到更好的證人和證據。
周高度贊揚了人格的另壹面。他說謝霆鋒滴酒不沾,不傲慢,友好,關心他人。他之所以做出種種不可理解的行為,完全是因為媒體在誇大他的愛情生活上惹的禍。至於車禍,他承認當天確實接到了程姓司機的電話,但他沒有說明具體內容,更沒有提到賄賂警員和串通。
司機姓程,他告訴周,由於事件中無人受傷,為了避免事件對造成不良影響,他向警方承認自己是肇事司機。周說,他確實知道這件事,當時並不認為這是壹件很嚴重的事情。更有甚者,他並不知道警方早已知曉此事,並與程姓司機合謀。4月5日,程司機到謝宅要求簽字。周說,那天心情不好,又剛買了臺新遊戲,就沈迷其中。他不太清楚自己是否完全理解司機的意圖。他只是充當助手。因為他真的不知道那個姓程的司機是否和討論過“頂包案”,也不知道是否知道“頂包案”的有關細節。所以,他不能為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提供證詞。
本案最重要的人物,姓司機,因為承認檢方指出的罪行,願意在本案中做汙點證人,在法庭宣判時贏得了不少同情分。然而,他的案件審判之前已經完成,法院仍然裁定他有罪。由於他有立功表現,他的刑期被定為四個月。應辯方要求並經法庭同意,程姓司機被帶出監獄,並作為重要證人出庭作證。
程姓司機出庭作證時,情況有點微妙。洪慶律師是謝霆鋒請來的香港非常有名的律師。他熟悉法律,擅長辯護。他以善於抓住對方的弱點和疏漏,大張旗鼓地反擊而聞名。他往往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打亂對方的局面,讓對方思維混亂。果然,當他開始詢問程姓司機時,僅僅過了幾個回合,程姓司機就有些語無倫次,口供前後矛盾。洪慶抓住了這類問題,壹遍又壹遍地問。盡管如此,在幾個關鍵事實上,這位姓程的司機從未改變主意。例如,當壹場車禍發生時,謝霆鋒打電話給他,說他會自己處理壹切。然後,他趕到現場和警察談判。去警察局後,他又給謝霆鋒打了電話。謝霆鋒在電話中明確表示,在警方的幫助下,他會沒事的,他知道壹切。此外,4月5日,壹名姓程的司機到家向他索要支票,這也是事實。至於謝霆鋒是否明白這筆錢的用途,他含糊其辭。
在反復追問下,程姓司機已經改口,好幾個地方都說自己“錯了”或“錯了”。辯護律師抓住了這壹點,在結案陳詞中表示,由於程姓司機當晚只睡了三四個小時,所以頭腦可能不太清醒。突然接到墜機的消息後,他冒著大雨趕到現場。所以辯方質疑他是否能準確全面地記住當時的壹些情況。
65438年10月2日,審判結束,法院認定謝霆鋒犯有陰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庭立即宣布拘留謝霆鋒,等待最終判決。於是,謝霆鋒被送進了香港皮烏懲教所,開始了他人生中的第壹個拘留日。
謝霆鋒主動澄清了他的被捕,ICAC對他進行了265,438+0分鐘的單獨陳述。供詞摘錄如下:
(謝、、林、軍官)
謝:其實車是我的。我打了,但是沒打中人。我剛剛撞上了柵欄。我覺得還好,就給助手丁打電話,讓他幫我把車拖走。因為我要趕去泰國的飛機,墜機後沒有警察(也就是警察)在場,我也從來沒有給過警察(也就是警察)任何好處。
林:當汽車撞毀的時候是誰在開車?
徐:我打開了。林:車裏還有其他人嗎?徐:只有我壹個。
林:妳說車禍後妳給妳的助手丁打過電話。丁的全名是什麽?
徐:我不知道。他負責給我開保姆車。
林:那妳是怎麽找到丁的?
x:撞車後我太害怕了,馬上補手機。
當謝霆鋒說出郭城的電話號碼時,楊受成、律師洪慶等人在場。表示將為謝提供法律咨詢。在三名律師到房間與謝進行了26分鐘的談話後,謝停止了從ICAC的供詞,並拒絕在供詞記錄上簽字。
謝佳的隱私被揭露:謝賢的真名是謝寶玉。
周的證詞
自出道以來,謝霆鋒壹直給人的印象是壹個壞男孩和華而不實。前天,他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通過質問的助手周試圖贊美人格的另壹面。在周和的口中,是個滴酒不沾、不驕不躁、待人友善、關心他人的好孩子,對媒體對其感情生活的報道頗感困擾,與謝平日給人的形象大相徑庭。
我不確定謝霆鋒是否知道。
同樣作為汙點證人出庭作證的周,仍是英皇娛樂的員工。他回憶說,今年3月23日,他接到程的電話,程後來多次向周提到,事故中沒有人受傷,所以他認為他是肇事司機。直到4月5日,程壹直呆在他的公寓裏,讓周在表格上簽字,填寫事故車輛的登記車主。
周解釋說,心情不好是因為媒體誇大了他的感情生活,那天正好是謝剛從臺灣購買最新遊戲機的日子,所以他喝醉了。當時,周正在開支票,沒有註意到程與謝的對話。因此,不清楚謝霆鋒是否知道“丁寶”。
形容謝的善良
周形容為人不驕不躁,心地善良,稱壹心撲在事業上,所以他和程處理公司和生活上的瑣事。周毫不掩飾,他們“有時”不跟商量就私下為他做決定。
在資深辯護律師的詢問下,周揭露了在他眼中的人格。他說自己喝酒很少道謝,即使道謝,也是在社交場合被逼著喝壹兩杯。他記得在決定拿表格去蓋公司章的那天,謝因為壹些關於他的戀愛史和私生活的報道,心情很不好。那天,謝霆鋒抱怨壹些關於他私生活的虛構和誇大的報道。判斷結果
10 10月16日,法院正式宣布判決,謝霆鋒被判處14天拘役,240小時強制社會服務。
在經歷了艱苦的拘留生活後,這對他來說真是壹個巨大的考驗。媒體會持續關註與他有關的“醜聞”,公眾會反復衡量他是否還“叛逆”,這個過程會極其漫長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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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泄露的信息,香港廉政公署懷疑當晚發生車禍的是謝霆鋒本人。事發後,迅速逃離現場,並指使司機程“頂包”。同時,他們懷疑現場處理事故的警員是知道此事的,之所以最終認定是程姓司機在開車,是因為他們懷疑這涉及賄賂警員,妨礙司法公正。因此,他們將謝霆鋒帶回ICAC進行調查。因此,有人評論說,ICAC的這壹行動相當幽默。作為公眾人物,謝霆鋒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被捕。但是他們選擇了壹個非常特殊的時間和地點。12的淩晨,在所有普通港人都入睡後,ICAC開始了這次行動。他們突然出現在張柏芝位於大埔道的家中,將謝霆鋒帶走。
當ICAC逮捕謝霆鋒時,它也帶走了張柏芝。張柏芝沒有被逮捕,而是被帶回協助調查。這個動作似乎表明,壹個多月來,傳言謝霆鋒和張柏芝當晚在壹起,張柏芝事後接走了謝霆鋒,這不是傳言,而是事實。
這件事引起了壹系列的麻煩。在感情上,謝霆鋒顯然無法向王菲解釋。所以兩人的關系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冰點,直到分手的消息。與此同時,他與張柏芝的戀情雖然被曝光,但並不被社會各界看好,包括他身邊的人。每個人都認為張柏芝和他合不來,當他們在壹起時會有麻煩。
更麻煩的是,謝霆鋒涉嫌“頂格”,妨礙司法公正。壹個人在嚴肅的法律面前都能說假話,還能指望他在其他場合對別人說真話嗎?如果被判有罪,他將入獄。
謝霆鋒被ICAC逮捕的消息曝光後,香港輿論炸開了鍋,身邊的人都措手不及。
英皇的老板楊受成和公司的律師很快出現在ICAC。壹方面他需要了解情況,另壹方面他很可能有調解的意圖。事後,他告訴記者,謝霆鋒的態度非常合作,表現得相當冷靜。除此之外,他壹句話都沒說。謝賢也在第壹時間趕到了ICAC。他被拘留的時候自然是想著兒子的生活,所以帶了很多東西,包括衣服和香煙。後來,他擔心他的兒子會哮喘發作,於是他第二次回到ICAC並送去了藥品。
這壹次,謝霆鋒被ICAC召見,主要是為了獲取他的供詞。審訊持續了265,438+0分鐘後,楊受成帶著他的律師和皇帝的高級官員到達,著名律師洪慶也被雇來介入此案。律師到達後,審訊暫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律師要求與謝霆鋒單獨談話。他們在隔壁房間談了26分鐘後,謝霆鋒停止給ICAC留下供詞,並拒絕在已經提供的供詞上簽字。
第二天繼續審訊時,謝霆鋒的父母也在場。
36小時後,謝霆鋒被保釋候審。4月13日下午兩點,已經得到消息的媒體在ICAC前等候。當時他對記者什麽也沒說。當我到家時,我發現許多記者在門外等著。有壹段時間,他想從後門離開,但記者們追趕他,所以他不得不回到他在老峰路的公寓。後來,謝霆鋒和他的兒子在家裏和幾個律師談了幾個小時。律師們走的時候,被記者們團團圍住,卻沒有從他們那裏得到任何消息。
天皇和張柏芝的律師分別就此事發表了聲明。根據英皇的聲明,謝霆鋒前往廉政公署協助調查壹宗交通意外,英皇集團已安排律師提供專業協助。由於謝霆鋒的合作,我相信此事將盡快得到解決。張柏芝的律師代表她宣布,張柏芝受邀協助廉政公署調查,她將盡公民義務協助廉政公署調查。
4月23日,程姓司機在接受調查時,改變了最初的供詞。他告訴警方,事發時淩晨5點55分,他在深水灣的公寓裏接到謝霆鋒打來的電話,通知他他的車出了事故。稍加了解後,他得知現場沒有警察,於是對謝霆鋒說:妳現在離開,壹切由我來處理。隨後,他打車到灣仔東188商場停車場,取回停在那裏的公司面包車,6點半左右到達事故現場。當時,有幾名警察在場。他出面與警員協商,雙方達成協議。他站出來承擔責任,並配合警察記錄虛假陳述。到了派出所後,警官要求做酒精測試,但他說當晚喝了酒,肯定會測試不合格。警官只是象征性地在面前晃了晃儀器,指著上面的零說,沒問題,測試通過。這個證詞把處理事故的警察和謝霆鋒推到了壹個非常嚴肅的程度。如果法院認定程姓司機的證詞屬實,就意味著犯了肇事逃逸罪,要找人處理。如果能再次證明是指使程姓司機賄賂警察,罪行會更重。
當這位姓程的司機承認他的罪行時,他已經同意為控方做汙點證人。然而,在隨後的聽證會上,他的證詞前後矛盾。在接受檢方律師質詢時,他說當晚接到謝霆鋒的電話後,他立即要求謝霆鋒離開現場,並乘車趕到。現場已經有幾名身穿制服的警察,他告訴其中壹名警察,謝霆鋒已經離開,他願意承擔責任。警察問他:“妳帶著錄音機嗎?”他說沒有,警官查看現場後問他:“妳不會交出謝霆鋒吧?”他肯定說沒有,於是,警官把他帶回派出所錄了口供。他還說,錄完口供從警察局出來後,他立即打電話給謝霆鋒,告訴他事情已經解決。後來,他親自去謝佳見謝霆鋒,因為警察局要求主人出示身份證件。謝霆鋒從泰國返港後,持相關證明找到,要求其在文件上簽字並加蓋車主“謝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的印章(肇事車輛為父子* * *與牌照公司所有)。那時,謝霆鋒正忙著玩電子遊戲,以至於沒有時間去註意它。於是他自己蓋了章,由的助手周簽字。謝霆鋒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在程姓司機提供的證詞中,壹些在場的警察知道肇事者是謝霆鋒,但允許他人掩蓋壹段,這使案件更加復雜。如果罪行最終被定罪,謝霆鋒將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顯著變化
然而,在過去兩年,謝霆鋒的變化是有目共睹的。許多人正在改變他們對謝霆鋒的固有印象,他們開始積極地看待他,肯定他。即使有小瑕疵,人們也能抱著理解的態度,更客觀地評價他。
2003年3月12日中午,香港君悅酒店。謝霆鋒復出新聞發布會在這裏舉行。從娛樂圈隱退半年後,謝霆鋒再次站在媒體面前。他會以怎樣的形象出現在大眾面前?此前,媒體和他的粉絲都在談論這件事。
唱片公司此次定位謝霆鋒復出的形象,相信是對經歷了諸多困擾和半年沈澱的謝霆鋒的全新認識。在他的復出廣告中,公司印了壹個可愛的小寶寶,小得連見人都不用穿褲子。唱片公司解釋說,這張照片顯示了謝霆鋒此時的精神狀態。他希望自己的復出不是壹次普通的休假,而是壹次重生,壹種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