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聯合國的宗旨有四:
(1)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2)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系;
(3)促進國際合作;
(4)成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
《聯合國憲章》規定了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守的七項原則:
(1)會員國主權平等;
(2)忠實履行《憲章》義務;
(3)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4)不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
(5)集體援助;
(6) 保證非會員國遵守上述原則;
(7) 聯合國無權幹涉本組織國內管轄範圍內的事務。
III.聯合國會員國。聯合國會員國分為兩類:創始會員國和合並會員國。創始會員國有51個****,其他所有按照會員國條件和參加程序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均為會員國。
第四,組織機構:聯合國有六個主要機構: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托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指通過協議或聯合國決議與聯合國建立法律關系,並在特定業務領域承擔重要國際責任的專門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它們在組織上和活動上都是獨立的,不是聯合國的附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