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2月1日起,長沙市將對市本級醫療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從現行的3.4%提高到4%,參保人員在壹個醫療結算年度內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全面下調200元。晚期癌癥病人、植物人等就診住院確有困難的,可向市醫保中心申請開設家庭病床,申請批準後按50元/天標準限額,統籌基金支付90%,參保人員自負10%,開設家庭病床期間,停止享受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待遇。
住院起付標準將全面下調
參保人員在壹個醫療結算年度內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將全面下調,壹、二、三級醫院分別由原來的686.4元、858元、1115.4元降低至486.4元、658元、915.4元。第二次住院的,按調整後新標準的50%%支付起付標準,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按新標準的30%支付起付標準。
住院費過3萬可享大病醫療互助
新政策對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支付段及支付比例進行了調整。大病醫療互助支付起點從原來的4萬元下調至3萬元,將大病封頂線由11萬元調整至15萬元。在大病醫療互助費支付限額內,個人自負比例由原來的10%降低至6%。長沙市醫保中心相關工作人員指出,該項措施可使大病醫療互助基金發揮更大的保障作用,住院費用發生在3萬元以上,參保病人立即可享受到大病醫療互助基金的保障。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更加充實
據介紹,此次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待遇的壹條重要措施就是讓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更加充實,醫保統籌基金劃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比例從現行的3.4%%提高到4%%。目前本市本級退休人數20.6萬人,按現在劃入基數計算人均月劃入36.1元,在不考慮退休人數和劃入基數的增長因素下,提高0.6%%,每人年增加76元,醫保統籌基金***需增加支出約1566萬元。
7病種納入特殊門診醫療病種
壹些特殊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和治療,負擔較重,為解決這部分人的實際困難,此次將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重癥肌無力、垂體瘤、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硬化癥、克隆病、癲癇等7個病種納入特殊門診醫療病種,參保病人在特殊病種門診醫療支付限額標準內,個人自負20%%,醫療統籌基金支付80%%。同時,提高高血壓、冠心病、帕金森氏綜合癥、精神病等4個病種門診醫療支付限額標準。移植術後由原限藥品品種改為限金額報銷:術後半年內按4500元.月、半年以上按4000元.月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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