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2、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相關證明材料。
我們國家規定的是,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也就是說,沒有取得前置的審批文件,就不能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辦食品經營許可證流程
辦理流程:
1、登錄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註冊個人賬號;
2、找到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申請表入口,按要求填寫信息;
3、全部填完以後,把資料上傳提交確認申請;
4、就近選擇服務點,攜帶紙質材料到現場窗口提交;
5、工作人員收到妳的材料後會檢查妳的紙質材料與上傳網上的是否壹致,壹致的話就會出具《受理回執》;
6、取得《受理回執》後,即可回去等待審核,通過以後出具《食品經營許可證》;不通過根據要求進行整改重新提交審核;
7、領證,可以到現場領取正副本也可以選擇網上郵寄。
所需時間: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大概需要10-20個工作日左右。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註。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後執行,並明確標註。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