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很多可能性,可能是醫生在拿回扣,或者是醫院真的沒有這種藥,因為相關政策,或者是醫保控費的需要。?
首先,我不知道妳是否聽說過壹個新的名字:零加價,也就是說,目前的醫改要求醫院對藥品實行零加價,也就是說,藥品的進價就是銷售價格,醫院的藥品進貨量就是賣給病人多少,藥品對醫院沒有利潤。然而,從醫院管理的角度來看,藥品在運輸、儲存、保管、重新包裝和使用過程中,醫院銷售的藥品越多,成本就越高,損失的錢也就越多。因此,限制醫生自己開藥已成為醫院管理的無奈選擇。這樣,壹部分藥品就轉到了社會上的藥店。醫生開藥後,病人可以到社會上的藥店購買,相應地,醫院銷售的藥品比例也降低了。同時,藥品零加價後,醫院被迫減少藥品品種,很多藥品醫院根本沒有,這也造成部分藥品只能在醫院外購買。
其次,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制度已經實施了十多年。本文並沒有評價這壹制度的優劣,只是客觀事實,因為實行低價中標,導致壹些藥品生產企業以降低藥品質量為代價來控制成本,以求中標。問題是,低價壹定是好藥嗎?壹定是壹種有效的藥物嗎?事實上,這樣壹來,中標的藥品可能無法絕對保證是臨床實踐中急需使用、療效確切的藥品,而在臨床實踐中證明有效、合理的藥品可能無法中標。因此,壹些醫生會讓患者到醫院外購買需要使用的藥物。
三、是醫療保險費用控制的需要。
我不知道妳是否聽說過另壹個新名詞:藥品的比例,也就是說,在看病過程中,藥品的購買成本占病人總成本的比例。
目前,醫院的定額是藥品比例不超過30%。比如,醫生要給病人開30元的藥,必須同時再開70元的檢查治療費,以免超標,否則部分藥品要到醫院外購買。這樣,他的藥費就不納入醫保,也不會因超標而受到處罰(如果藥品比例超標,醫生應該從工資中扣除)。為了控制藥品的比例,許多醫院不得不切斷藥品,從醫院撤除壹些輔助藥品。雖然它們是輔助藥物,但由於病人的情況,需要使用壹些藥物,這也使得醫生要求病人在醫院外購買藥品。從表面上看,?藥品比例?的控制對醫生處方的過度使用,特別是高價藥的使用有很大的限制。然而,藥物的比例僅限於住院病人。壹旦沒有藥可用,病人只能去門診、其他醫院或藥店買藥。
四、是部分藥品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