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報銷實行非單病種按比例報銷和單病種定額付費兩種報銷方式。
非單病種按比例報銷
壹、貧困人員在鹹陽市域內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不交押金,不設起付線,住院合規費用報銷90%(其余壹級醫療機構80%)。
二、貧困人員在縣級新農合協議醫療機構住院不交押金,先診療後付費,扣除起付線後,合規費用按90%比例報銷。
三、貧困人員在省、市協議醫療機構住院押金減半,扣除起付線後,合規費用按省三級65%、省二級75%、市三級70%、市二級90%比例報銷。
四、跨省及省內異地協議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辦法
五、新農合報銷程序及資料
1、參合患者在直通車協議醫院住院,提供以下報銷所需資料(在協議醫療機構報銷):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
(2)居民健康卡。
2、參合患者在非直通車協議醫院或非協議醫院(急診、急救)住院,提供以下報銷所需資料(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報銷):
(1)居民健康卡、身份證或戶口本;
(2)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包括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長期醫囑、臨時醫囑、手術病人手術記錄、分級診療轉診單;
(3)住院費用清單;
(4)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票據及入院前壹周內門診檢查化驗費用票據(住院及門診票據均為收據聯或發票聯);
(5)在外打工、上學等異地就醫的,需提供打工證明、學校證明等。
數據來源:/shjz/17832.jhtml
水城縣
住院報銷補償
1.普通疾病住院報銷補償按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級別設置起付線,患者每次住院經轉診或未經轉診的起付線不同,對按規定轉診的上轉住院患者可以相應扣減起付線,全年累計最高封頂線為40萬元。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補償比例見下表2:
2.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外公立醫療機構住院,政策範圍內報銷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統壹為80%。
數據來源:/ztzl/qtzl/scxhmzcmbk/wsjsfmhmzc/201808/t20180830_3251895.html
太湖縣
二、住院補償
(壹)普通住院
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補償比例
省內各醫療機構起付線,繼續按照2017年規定標準執行,但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新增註冊登記類協議醫療機構,在沒有基礎數據以前,省級三級、二級暫分別按照2000元、1500元,市級三級、二級、壹級分別按照1500元、1000元、500元,縣級三級、二級、壹級分別按照900元、600元、400元設置起付線。
省內新增註冊登記類但未簽訂協議醫療機構和省外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按當次住院醫藥總費用的25%設置起付線,最高1萬元。
住院醫藥費用補償實行分類分級按比例補償,多次住院,分次計算起付線,起付線以下費用個人自付。對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持證重度殘疾人(僅限壹、二級)、持證貧困精神殘疾人及農村低保戶(僅限A、B類)住院實行零起付,住院名義補償比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同壹患者因惡性腫瘤、腎衰竭等特殊慢性病、腦癱康復治療第二次住院(含第二次)取消起付線。省內外各類各級醫療機構可報費用的補償比例如下表:
備註:貧困人口在縣域內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療機構、市級醫療機構、省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分別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2、住院補償封頂線35萬元(不含大病保險和按病種付費補償)。
3、保底補償。縣域醫***體“體”內Ⅰ類、Ⅱ類醫療機構保底補償比例分別為80%、70%;縣域醫***體“體”外醫療機構、縣外省內定點醫院和省外公立醫院住院保底補償比例為60%;省內Ⅴ類醫療機構、省內非定點醫院、省外非公立醫院和省農合辦預警的省外醫療機構住院保底補償比例為35%,且不享受大病保險補償。保底補償不受新農合報銷藥品以及診療項目等目錄限制。
貧困人口在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療機構、市級醫療機構、省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合規醫藥費用分別按照80%、70%、65%和60%比例進行保底補償。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療以及按照要求逐級轉診的,保底補償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
4、縣域內醫療機構間轉診。下級醫療機構住院患者轉診至上級醫療機構的,只設上級醫療機構起付線;上級醫療機構住院患者轉診至下級醫療機構的,免除下級醫療機構起付線。
鄉鎮衛生院住院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患者轉診到縣內牽頭醫院住院(24小時內辦理住院),入院起付線減免100元;牽頭醫院下轉病人到鄉鎮衛生院住院(24小時內辦理住院),入院免收起付線。
經醫***體牽頭醫院轉診到醫***體外上級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普通住院患者,政策性補償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未經轉診的(急診急救除外),補償待遇不變。
5、跨省轉診患者通過國家新農合平臺實現聯網即時的結報普通住院補償。經國家新農合平臺開展跨省即時結報的,執行就醫地診療、材料和藥品等醫保目錄,執行全省統壹的補償政策。按照當次住院費用的25%計算起付線,最低不少於1000元,最高不超過2萬元。按照定點醫療機構所在省的新農合或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報銷目錄由醫療機構HIS系統自動計算可補償費用(即政策內費用)。政策內報銷比例定為60%,即補償額=(可補償費用-起付線)*60%。同時執行分段保底補償政策,即按照起付線至5萬元間費用保底補償比40%、5萬元至10萬元間費用保底補償比45%、10萬元以上費用保底補償比50%。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上述兩種方法以較高的測算補償額作為實際補償額。
6、參合年度內發生的普通住院、分娩住院及新生兒住院醫藥費用結報截止時間為下年度12月31日。
(二)意外傷害住院
1、無他方責任意外傷害患者補償按住院醫藥總費用減去起付線後的45%計算。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持證重度殘疾人(僅限壹、二級)、持證貧困精神殘疾人及農村低保戶(僅限A、B類)因意外傷害住院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
2、酗酒、打架、鬥毆、自殺、自殘、吸毒、有他方責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新農合基金不予補償。
3.因見義勇為或執行救災救援等公益任務而負傷住院,按疾病住院補償政策執行,申請補償者須提供縣級或縣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情節證據。
4、意外傷害首次出院半年後因同種病因再次住院的,按普通住院補償政策執行。意外傷害結報截止時間為發生意外傷害出院後的次年壹季度末。
(三)分娩住院
1、平產和手術產每例均為800元。
2、分娩合並癥、並發癥(僅指下列病種:有輸血治療的產科大出血、妊娠合並糖尿病酮癥酸中毒、腦血管意外,妊娠並發重度子癇、急性臟器衰竭、凝血功能障礙、羊水栓塞)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執行,但不再享受定額補助。
(四)新生兒住院
1、籌資時已參合的新生兒住院按正常住院補償,並享受大病保險補償。
2、籌資時未隨父母壹起參合且參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兒,可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並享受新農合住院補償待遇,但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五)特殊住院補償
1、列入省、市、縣按病種付費的病種,其補償政策按照省市縣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新農合補償,按照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關於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醫療扶助工作的通知》(皖衛辦〔2014〕6號)執行。
3、捐贈器官移植手術的參合供者住院醫藥費用(不含器官源或組織源費用以及院外配型、檢測檢驗、運輸、儲存等相關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支付範圍,執行同類別住院補償規定。
數據來源:/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937&id=3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