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如下:
1.借: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商品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2、查明原因,按管理費核定後,沖減當期管理費。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管理費
擴展數據:
1,庫存剩余
根據“盤點報告”所列金額,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容器
低價易穿物品
庫存商品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存貨盤盈通常是由於企業日常收發的計量或計算出現誤差而造成的。存貨盈余可以抵消管理費用。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管理費
2.庫存赤字
對於發生盤虧的存貨,企業應當根據“存貨報告”編制下列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
容器
低價易穿物品
庫存商品
3、對於購入的商品、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黴變、變質),應由存貨承擔的增值稅應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4.對於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非正常損失,應由存貨承擔的增值稅,進項稅不需要轉出。
5.發生存貨損失的存貨,應根據存貨損失的原因,屬於限額內損失和存貨日常收發計量中的差錯,經批準後轉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6.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7.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8、對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準後,記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參考資料:
庫存過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