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作業的庫房儲存藥品,按質量狀態實行色標管理,合格藥品為綠色,不合格藥品為紅色,待確定藥品為黃色。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規定,藥品要求分類管理,所以藥品在陳列時:
1、首先藥品與非藥品要分開存列。(掛非藥品區綠牌)
2、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要分開陳列。(掛處方藥區綠牌和非處方藥區綠牌)
3、(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這兩大塊中再分)口服藥與外用藥要分開,註射劑要分開。以上藥品分類陳列以後還要按劑型或用途分櫃或分層存放。(各櫃臺用綠色及時貼標示如:抗菌消炎藥、消化系統藥、婦科用藥、兒科用藥、等等)
4、易串味藥要有專用櫃臺。(用綠色及時貼標明:易竄味櫃)
5、拆零藥品要集中放於拆零專櫃或抽屜。(用綠色及時貼標明拆零專櫃)並保留原包裝的標簽。
6、危險品不能陳列,必須陳列時應該用空包裝。
7、中藥飲片裝鬥前應做質量復核,不得錯鬥、串鬥、防止混藥、飲片鬥錢應寫正名正字。(掛綠色牌:中藥飲片區)
8、需要冷藏或陰涼處儲存的藥品要陳放在2—10度的冰櫃裏。
9、還要在壹個比較隱蔽的角落設不合格藥品櫃。(貼紅色不合格藥品櫃及時貼)。
10、大型零售企業,驗收壹時半會驗不完,應該設壹處待驗區,掛黃色牌。小型零售企業壹般進貨就驗收完畢,壹般不設待驗區。
擴展資料
第八十三條 企業應當根據藥品的質量特性對藥品進行合理儲存,並符合以下要求:
(壹)按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儲存藥品,包裝上沒有標示具體溫度的,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藥典》規定的貯藏要求進行儲存;
(二)儲存藥品相對濕度為35%—75%;
(三)在人工作業的庫房儲存藥品,按質量狀態實行色標管理,合格藥品為綠色,不合格藥品為紅色,待確定藥品為黃色;
(四)儲存藥品應當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
(五)搬運和堆碼藥品應當嚴格按照外包裝標示要求規範操作,堆碼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藥品包裝;
(六)藥品按批號堆碼,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垛間距不小於5厘米,與庫房內墻、頂、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距不小於30厘米,與地面間距不小於10厘米;
(七)藥品與非藥品、外用藥與其他藥品分開存放,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分庫存放;
(八)特殊管理的藥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儲存;
(九)拆除外包裝的零貨藥品應當集中存放;
(十)儲存藥品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和雜物堆放;
(十壹)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十二)藥品儲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儲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百度百科—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