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某公司給員工發的高溫補貼叫福利,某公司給消費者發的高溫補貼叫什麽?
問題三:高溫補貼包括哪些科目 壹、高溫費通過 "應付工資 "科目列支。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的規定,夏季降溫費等職工福利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按規定支付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的會計分錄如下。
防暑降溫費是實物發放還是現金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防暑降溫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高溫津貼按規定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崗位津貼(高溫津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全體職工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
借:行政管理費或制造費用:借:行政管理費或制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說明
1、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2.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向雇員的配偶、子女、受撫養人、已故雇員的遺屬和其他受益人等提供的福利也屬於雇員報酬"。同時,明確規定短期薪酬包括職工福利費。這就明確規定了職工福利費應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企業應當設置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和使用。該賬戶貸方登記已分配到相關成本項目的職工薪酬金額,借方登記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金額,包括扣減的金額等;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問題四:高溫為勞動者帶來哪些 "福利" 1.防暑降溫飲品不得克扣
國家《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應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品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代替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壹般來說,高溫通常有兩種:氣溫極高、太陽輻射強、空氣濕度大的高溫天氣,稱為幹熱型高溫。夏季,我國北方地區如新疆、甘肅、寧夏、內蒙古、北京、天津、石家莊等地經常出現。另壹類是悶熱高溫。由於夏季水汽充沛,空氣濕度大,有時氣溫並不太高(相對而言),但人們感覺天氣很熱,像在蒸籠裏壹樣,故又稱 "桑拿天"。它常出現在中國沿海和長江中下遊地區以及華南地區。"桑拿天 "不僅指空氣濕度大,而且空氣溫度也要達到壹定的標準。只有將濕度和氣溫結合起來,才能做出比較準確的判斷。
2.高溫津貼照發
氣象學上,如果連續幾天最高氣溫超過35℃,就可以稱為 "高溫熱浪 "天氣。國家《防暑降溫措施》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由此可見,高溫津貼的發放並不取決於勞動者是否完成了生產任務,只要勞動者 "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者用人單位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即使勞動者沒有完成生產任務,用人單位也必須無條件履行支付高溫津貼的法定義務。
3.高溫天氣休息,工資應照發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當地市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發布的當日氣溫預報,調整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全天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最高氣溫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 35℃以上、37℃以下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 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國家《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也特別指出,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
目前,我國已經有了高溫天氣的 "國標",但由於 "國標 "涉及到諸多利益和保障問題,在現實中如何真正、可靠地得到執行,是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對於地方***來說,要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就必須從制度上充分保障氣象部門發布高溫天氣的獨立性,讓氣象部門說了算,而不能因為經濟利益或利益集團遊說等因素幹擾高溫數值的發布。
問題五:關於發放高溫補貼的通知 各部門、各司局:
鑒於當前我區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階段,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公司暑期正常運轉,報經總部批準,區公司決定將部分野外和體力勞動強度大的特殊崗位的高溫補貼按月發放,並購買壹定數量的防暑藥品發放到各分公司和點部,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壹、高溫補貼發放:2008年7月~9月,按月發放,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溫補貼發放崗位:駕駛員(含駕駛員組長)、收發員、倉管員(含倉管員組長,不含作業文員)、作業員(含作業組長)、盤點員、點部負責人及部分行政後勤人員(汽車維修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和保安)。
說明:以上崗位給予高溫補貼,以其實際在崗時間為限(新進人員滿20天的按滿月發,不滿7天的不發,其余的按半月發)。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部門(處室、中轉或行政部門)為單位統壹購買消暑物品,每月20日前,各單位分別匯總購物發票和實際報銷人員名單(請參照附件壹的格式填寫),以部門為單位填寫報銷單據,並粘貼後交財務報銷(必須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報銷。);(發票填寫要求請咨詢財務部門)。
四、由區級行政部門統壹采購防暑降溫藥品(包括藿香正氣水、仁丹、風油精等,時間為三個月)。避暑藥品采購到位後,統壹發放到各處室或部門使用。
07年(有效期內)尚有庫存的防暑藥品,應盡快發放使用。
五、夏令藥品應發放到各定點部門,以便員工有需要時能及時使用。建議藥品集中保管。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不得隨意擴大範圍或超標準發放。
特此通知
問題六:降溫費發放標準和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高溫津貼標準不壹,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北京:6月至8月發放,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如按規定需折算天數的,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至9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200元。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高溫津貼只是壹種福利,企業能發不能發?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壹概念誤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
高溫津貼是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的違法行為,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問題七:高溫補貼壹定要發?下列收入中不屬於免稅福利費的,應當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比例或基數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腦等不屬於臨時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高溫津貼,屬於上述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補貼、津貼,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問題八:關於高溫津貼能否計入福利費的問題 高溫津貼可以計入福利費。
高溫津貼應屬於福利範疇。
夏季高溫津貼不屬於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應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規定,明確了"執行《企業所得稅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企業所得稅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用於職工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補助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支付給職工因公出國(境)就醫的醫療費用,本企業職工未辦理醫療統籌的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助費,職工取暖費、防暑降溫費補助,職工困難補助費、救濟費,職工食堂夥食補助費,職工費用補助費,以及職工費用補助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和第四條規定,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而福利津貼不屬於此類。福利津貼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提取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上述規定,夏季高溫津貼(職工防暑降溫費)屬於企業所得稅福利費列支範圍,企業按標準支付的夏季高溫津貼,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在個人所得稅中,職工取得的夏季高溫津貼不屬於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應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請采納。
問題9:高溫費的會計科目是什麽? 高溫費應計入應付福利費、營業外支出補償。
問題10:降溫費發放標準和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高溫津貼標準不壹,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北京:6月至8月發放,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作業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如按規定需折算天數的,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至9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200元。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高溫津貼只是壹種福利,企業能發不能發?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種觀念誤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
高溫津貼是勞動報酬(工資)的壹部分,發不發是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